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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 丑闻是不是他曝出去的(第1页)

不过,这个问题在张小萍那里也不是什么高深的难点。

张小萍鬼精鬼精的,是何等聪明的人啊?自她心里有了上官云作案的判断后,就已经设想了上官云作案的“路径”,准确的说,是路数,或怎么做的案。

张小萍就问了青梅几个问题:“青梅姐,你和张法官的事在判决期间,是不是恰好是刘红住院期间?”

青梅说:“是啊!”

张小萍又问:“你的判决书放没放在过自己的手提包里?”

“放过!”

张小萍继续追问:“你看望刘红的时候,离没离开过你自己的手提包?”

“当然离开过啦!我有一次看望刘红,跟刘红到医院后面的凉亭去散步,就忘了把手提包带上,当时手提包就放在了刘红的病房里。”

张小萍说:“青梅姐,现在你都还没反应过来吗?就是你这一次的‘失误’,没有带上自己的随身物品——手提包,就有可能给上官云留下了作案机会。他或许就是趁你不在之机,把你的手提包打开,看到了那份判决书,临时起意,拿出去进行了复印,然后再把原件放回了你的包里。”

张小萍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好像她真的看见了一样。

这个女孩不简单,她的判断竟然如此的精准,一击就是要害之处。

青梅却不敢相信,还在问:“那上官云为什么要这么干呢?我和刘红是姐妹呀,他是刘红的丈夫啊!”

李娇说:“青梅姐,我都听出小萍的意思了,你还没听出来?你太单纯了!你该听说过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吧?上官云需要钱呀,他要拿那份判决书去卢曼那里换钱。”

有道理!对,上官云那时候是特别需要钱。

那么,事情到底是不是张小萍判断的那样呢?

若要知道真相,只有直接问刘红和上官云了。

不过,在问刘红之前,青梅多了一个心眼,那就是她给自己的代理律师——刘律师打了个电话,询问有关常识。她问刘律师,如果一份判决书要流传出去,可能有哪些渠道?

刘律师一语道破说,赵青梅,你的事我在报纸上也看到了,你问的问题是,给媒体爆料的人是从哪弄到的那份判决书,对吧?

青梅说,对的,我就是不明白,这么机密的判决书,怎么会落到别人手里?

刘律师告诉她,这种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书的原件,只有法院和双方当事人有,就连律师手头都没有。如果要流传出去,要么是法院,要么是当事人张法官,要么是青梅自己。

刘律师进一步分析,犯事的张法官已经进了监狱,不可能把判决书传出去,自己干了坏事,谁还会自己整自己呢?而法院也不会把判决书给新闻媒体,他们都有纪律的,要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说穿了,最有可能流传出去的,就是你赵青梅自己。自己不小心,哪个环节没注意,让居心叵测之人钻了空子。

青梅表示,是自己不小心,那几天从法院取回判决书后,就顺手放在了手提包里,忘了放在家里。

刘律师训诫道,这么重要的法律文书你不放在家里,而是装在手包里,不出事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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