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看到,本子上确实详细记录着买过“快乐水”的人,姓名、时间、手机号、身份证号、哪里人、买了多少,付了多少钱,都有记录。
这个人看似五大三粗,其实心细如麻——也不奇怪,或许是相关部门有要求,售卖“快乐水”必须要有详细登记的。
司马南仔细看了购买人的信息,里面确实是有城里人金婷购买过一次,因为丁老板在金婷的名字后面用小括号标注了一下,标注的内容就是“城里人”三个字。
除了金婷,再无别人来购买过。
这把司马南难住了。案子再次陷入僵局。
司马南想了想,问:“丁老板,你知道西京市的周围,还有谁家在售卖农药‘快乐水’?”
丁老板说:“还有一家,在南郊,是我弟弟在售卖。别的,就再没有了。因为售卖‘快乐水’是有限制的,证照不好办。”
司马南就从丁老板那要到了他弟弟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然后就开上车迅速离去。
司马南将金婷送回家以后,早已过了下班时间。
为了尽快破案,司马南就打电话跟丁老板的弟弟联系,看他关门下班走了没有。司马南告诉了对方自己的身份,说明了案件情况,但丁老板的弟弟说他已经关门回家了,让司马南明天早上去找他,他在店里等他……
次日一早,丁老板的弟弟还没开门营业,司马南就赶到了。
司马南就在门口等。他想,这是最后一点希望了,破案的线索能不能从这里理出个头绪,就看今天这个店里的情况了。
过了一会,丁老板的弟弟来了。
丁老板的弟弟被司马南的敬业精神所感动,就紧忙拿出自己的本子交给司马南让他翻看,让他自己寻找有价值的信息。
司马南翻了好一阵,也没看到有标注着城内顾客来购买“快乐水”的信息,只好单刀直入的问:“你回忆一下,近段时期以来,有没有城里的顾客来你的店内购买‘快乐水’?”
丁老板的弟弟回忆了半天才说:“有,有一个,是一个小伙子。”
司马南问:“那你的本子上怎么没有记录?”
丁老板的弟弟说:“那小伙子交了钱拿着‘快乐水’就走,也不要我给他找零钱,我让他登记,他说忙没时间,所以,本子上就没有记录。”
刚有点线索又断了。
但是,司马南不会放过这个线索的,就说:“你记得这个人长什么样吗?或者他给你留下什么其他信息没有?”
丁老板的弟弟说:“他长得很瘦,哦,对了,我当时还说不登记就不给他卖,有规定,他就说自己在一家饭店打工,有什么东西长了虫子,需要‘快乐水’去杀虫。他当时给我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说是有什么问题了可以跟他联系。”
司马南说:“太好了,你把电话还留着吧?”
丁老板的弟弟说:“我查一下,看看删了没有。”
查了一会儿,丁老板的弟弟把手机举到司马南的眼前说:“还在,没删,他留的就是这个电话号码!也就是这个号码的机主——从城里来的那个瘦小伙买走了那瓶‘快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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