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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我要不要报案(第1页)

‘我是一名杀手。

"

‘有人称我为暗夜里的王,也有人称我为人间死神。

"

‘但,没人见过我。

"

‘因为,见过我的人,都死了。

"

‘杀,快意恩仇。

"

‘可以止不平,可以行正义。

"

‘但是,杀了之后呢?"

‘是获得心灵上的救赎,还是沉沦苦海,不得安生?"

‘我将用我的亲身经历告诉你,杀了之后,该做什么,又会发生什么?"

‘最终,我会劝你。

"

‘自首吧,外面全是警察。

"

‘……"

初看开头这一小部分,明月的眉头就皱了起来:“又是第一人称视角的叙述?”

《老千》也是第一人称叙述。

悠悠抿抿嘴:“对。

小说,大多数是第三人称叙述,用第一人称的偏少。

网络小说,更是如此。

因为,第一人称太难把故事写好了。

单一的视角,以至于读者只能看到主角的所见所闻所感,看不到主角感官之外的人事物,很有可能造成故事漏洞百出等等,不一一列举。

如果扑街写手投稿,明月一看是第一人称叙述的故事,就会触发‘100%拒稿"属性。

“给他一个机会。

明月不怒反笑,毕竟这是‘群雄榜首"。

琅琊榜首,江左梅郎。

群雄榜首,扑街林某。

大家都是麒麟之才,都有光明的未来。

悠悠和明月继续往下看。

‘我第一次亲手毁掉一个生命时,是在我九岁那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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