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懵懵的摆弄半天脚丫子。
眼睛恨不得变成显微镜,透过指甲表层研究研究内部结构。
两条线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
难不成真是我眼花?
拿出衣服去到洗手间,洗完手看向镜子又吓一跳!
里面那朵成了精的蘑菇是谁?
适应了几秒手才抬起摸了摸头发。
谢叔干脆利落的一刀切,哦不,铜钱切,让我的长发如今只到了下巴。
虽然我晕倒前就很清楚自己是短发了,这一照镜子还是不适应。
记得谢叔切发的时候我是歪着脑袋,当下这脖子一正,发尾完全是斜梯状。
估摸我躺在病床上家里人也顾不得我是啥发型,能全须全尾的活着就行,自然也没谁会闲的没事儿给我打薄修一修,所以短发就很厚重的顶在我脑袋上,猛一打眼特像戴了顶帽子。
不自觉地发笑,酒窝一出,真和蘑菇成精一样样的。
无所谓好不好看。
重要的是我现在还能喘气儿。
蔡爷爷咋教育我的?
做人就是活个心态,而且我已经捡着了。
近距离照着镜子,朱砂咒文早就被擦拭干净,面色也就是苍白些,脸颊有点被玻璃碴子嘣出的小痂,很小很小,养养就好了,只是……
眉心中间怎么多了颗小米粒儿大小的红点?
仿佛是红色水笔点上的朱砂痣。
指腹蹭了蹭没掉。
难道是皮下出血点?
没时间想太多,我见洗手间有爸爸从家里给我带的洗漱用品,弯身洗脸刷了牙。
换衣服时又检查了下身上的皮肤,相较于我被朱砂着重保护的脸,身上倒是留有那晚惊心动魄的痕迹,手臂有几处短促的痂,一看就是被火星子和破碎的玻璃碴子嘣的。
前胸后背也有大面积的黄色淤痕。
貌似涂抹了很多碘伏。
这种颜色的印子我特熟。
早前我学过骑自行车,这事儿在小学同学当中还是个段子。
我周末放学时跟他们说要回家学骑车,学会了周一就骑车来上学了。
结果周一他们看到的,就是个单手吊着夹板,摔得鼻青脸肿,走路还一瘸一拐的我。
我那自强不息、半身不遂的模样直接影响到班里其他不会骑车的女同学。
她们不约而同的表示,宁可终身不会骑车,也坚决不碰自行车。
江皓更是来了句,“三哥,你说你要啥自行车啊。”
那回我就发现,伤痕会变颜色。
先是红,再是紫,然后是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