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纳在结束和艾尔的对话以后,将目光放在了昵称那一行。
那里还是一串乱码。
他刚开始的确是抱着试探的心理写下这篇文章的,所以也没有为自己取一个笔名。
不过他这篇文已经以超出他想象的速度爆火,甚至连影视合作都找上门了,现在的他自然要给自己取一个笔名。
塔纳点击昵称输入框,毫不犹豫打下了菲尼克斯这个名字。
这是他在蓝星时的笔名,这是传说中的诞生于火焰之中的不死鸟。
这个名字对他很重要,在他决定了要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的时候,他就选择了这个名字。
“燃烧吧,熊熊燃烧吧,我永恒不灭的火之星辰啊。”
那传说中的不死鸟,终究会在火中重生。
在改完名后,塔纳还是点开了和楼主看看私信的对话框。
就在这短短的功夫,楼主看看私信又给他发了十几条讯息。
“楼主楼主我真的很想要你版权。”
“楼主楼主,你考虑好了没有呀?”
“楼主,理理我理理我好不好?”
。。。。。。
看样子这个家伙真的很擅长使用这种死缠烂打的手段。
但塔纳并没有多和他周旋,而是直接问道:“如果我签下这封合同,这本小说影视相关的所有改编权是不是都到你们手上。”
对方诡异得沉默了好一会儿。
楼主看看私信:“看样子楼主身边是有熟读著作法的法学高手啊。”
塔纳没有回答。
楼主看看私信:“楼主能这么快察觉,要不就是和大型娱乐公司有合作,要不就是身边有法学专家,嗯,既然如此,你也应该知道,我给出的版权费是相当慷慨了,你即使找别人,也很难要到这么高的版权费。”
塔纳依旧没有回复他。
楼主看看私信:“啧,难道你是那种很注重作品的,不允许别人魔改你作品的虫,看起来也不像啊。”
塔纳的确不是那种虫,如果楼主看看私信认真和他说清楚的话,他没准真的会和他签订合同。
虽然塔纳前不久才赚了几百万星币,这笔钱对一个穷苦的e级雌虫来说,的确足够改变他的生活了,但对于塔纳来说,这笔钱还远远不够。
而且机甲对于军虫来说太重要了,当然是越早预定越好。
在这种情况下,塔纳其实并不太介意先低价抛售掉自己第一篇文的版权,毕竟这篇文的主要目的在于快速给他打出名声和赚取第一桶金。
影视和漫画带来的收益不仅是在金钱方面的,还可以进一步推广原著小说,而对原著小说感兴趣的虫,又很可能继续阅读他的新小说。
其中哪怕只有百分之一转化为他的粉丝,也是相当可观的。
楼主看看私信给他发来了一个新的合同。
新合同明确规定了电影公司做出的任何改编都需要经过作者同意,版权使用期限减少到二十年,但版权费却涨到了1000万星币。
楼主看看私信:“这是我的底线了,兄弟,你看成不成吧。”
楼主看看私信:“我之前一直只负责拍戏,没想到第一次谈判就翻车了。”
如果这人面对的是一个性格比较软,而且没太接触过版权相关内容的新手,那他八成已经得逞了。
但这种手段在一些比较冷静的人眼中,就没多少用处了。
塔纳并不会因为这点原因就放弃和这个虫的合作,毕竟他和面前虫只是冰冷的交易关系。
在商场上前一秒还互相捅刀子,下一秒又称兄道弟得合作起来的事情还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