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的说,简橙在那个不见天日的小黑屋,待了十六天。
第一天醒来的时候,她手脚还是之前被绑着的样子,躺在一间十多平米的房子里。
那天见到三个人。
脸上带刀疤,六十多岁的老头;只会傻笑,又矮又胖的二十岁男人;皮肤黝黑,瘸了一条腿的三十多岁女人。
傻子是老头跟第一个老婆生的,女人是老头的第二个老婆,两人没孩子。
他们说方言,简橙一句听不懂,不过从那老头的手势中看懂了,他们把她买过来,是给那傻子当媳妇,生孩子用的。
当天晚上,老头就把那傻子和她关一个房间了。
她的脚被松开了,手还绑着,晚上那女人喂她吃了饭,恢复了点力气,趁着傻子脱她衣服的时候,她连着两个高抬腿,差点让他断子绝孙。
后果是挨打。
老头用擀面杖打了她半小时,打出血才满意,后来是那女人进来,给她简单处理伤口。
连着两天,傻子都在养着,她也得了两天清静。
第四天的时候,老头进来把她的手脚都绑了,晚上又把她和傻子关一起,她差点把傻子的耳朵咬掉。
连着两次,老头彻底恼了。
烧火棍几乎把她骨头打断,打去她半条命,等她身上的伤稍微好一点点,又把傻子带进来。
她闹了,掀了桌子,砸了简文茜刚挂上去的全家福。
一巴掌落在脸上的时候,简橙反倒安静了。
那会儿她在想什么?
她想,没意思,真没意思,闹了没意思,生气没意思,跟他们吵架没意思,待在这个家没意思,当简家的女儿没意思。
她马上成年了,奶奶给她留了很多钱,她不用他们养着,周聿风说大学毕业就娶她,她再等几年,她就有自己的家了。
她的人生一片光明,何必在这受窝囊气。
所以她跑了,她一刻都不想在那待着,多一秒都窒息。
……
如果有回头路,如果有后悔药,简橙宁愿那晚信了简文茜,也不会跑出去。
推开那道门,她以为自己跨向的是新生活,不想,是深渊。
后脑勺突然的坠痛她受不住,鼻息间突然的香味更夺了她的意识。
醒来的时候,她在一辆行驶的面包车上,手脚都被绑着,嘴巴上有胶带,身上没劲,声音都发不出。
驾驶座的男人在打电话。
她听明白了,这人把她绑架了,要把她卖给人贩子,他正在给人贩子打电话,商量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