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会儿,脚步声折返。
周沉手里捧着一束巨大的白玫瑰,停在几步之外:“现在送你纪念日礼物,是不是太迟了?”
和当初在电视台楼下送她的那束很像。
沈颐乔看了他数十秒,停留在他身上的视线比停留在玫瑰上的时间要长得多。她仔仔细细,一寸寸地深看。
半晌。
沈颐乔:“……你是不是忘记你花粉过敏了?”
直到沈颐乔说出口之后数十秒,周沉才找回被短暂屏蔽的理智。他不应该忘的,第一次送她花时明明那么处心积虑。
彼时沈颐乔名花有主。
她很有分寸,工作外连聚餐场合都极少参加。
周沉即便有心也难以施展。
好不容易碰上一次去电视台接受访谈的机会,他穿上最为正式的三件套,打上温莎结,反反复复从镜子里检查自己。
那束白玫瑰是他的见面礼。
怕沈颐乔不收,他提前想好借口,排演说话时该有的语气和表情。他要尽量做到看起来毫无私心。
事实上他很成功。
那束花在她的花瓶里保存了多久周沉根本不在意。
他在意的是,自己终于成功进入她的生活,哪怕会随着花朵的凋谢而消失,哪怕只有一丁点儿。
等到下一次见面,他就可以装作无意间提起,问问她:“玫瑰还好吗?我听说有一种制作干花的办法,夹作书签应该会很漂亮。”
办法总是人想的。
联结也是一点点加深的。
周沉的分寸感同样体现在他不会去试图打破彼此的安全距离。直至沈颐乔分手,他趁虚而入提出结婚,沈颐乔都没有半分怀疑过,他最初的出现是否带有其他目的。
糟糕的是爱情使人头昏脑涨,他居然忘了。
他其实该花粉过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