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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杀人不见血(第2页)

反正你岁数也不小了,赶紧结婚,毕竟自已的女儿身材高挑,眉清目秀,长得就是一个美女,至少在普通人眼中是这个样子。

虽然有风言风语,但谁也没有确凿的证据,大混混接到自已的女朋友,打来的电话,于是便借了老板的车开上车就去了。

有些人是认识这个大混混的,尤其是在王小黑的精心宣传一下,当这辆车进入农村的时候,毕竟是辆奔驰轿车,所以还是很容易吸引大家的目光。

但是大家很快就开始疑惑了,这不就是夜场的老板车?

难道张媛媛和老板有一腿?人们在想象的时候,永远是想按照自已的逻辑思维,甚至不会尊重事实。

人是一种永远不愿意认识错误的动物,尤其是像大混混这样的人,他不明白你偷偷摸摸地过来,你光明正大开一个娱乐场所的叫车过来,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

农村和城市不一样的地方也就在这里,城市里的人比较冷漠,因为每一个人都是为了生存拼命的劳动,他们所享受的资源,是比较多的。

农村他不一样,农村的资源非常的匮乏,为了增强一点点东西,你永远想不到道德底线有多低。

这辆奔驰轿车来到农村之后,甚至于大混混下来的时候,村民的想法出奇的一致。

张媛媛绝对是个烂女人,你看这个男的过来,开着这辆车就是娱乐场所了,车上还有字,再加上大混混,就是一个混混,从走路的姿态说话,穿衣服就能够明显感觉到,这不是一个正常的人,这就是一个混社会的。

叼着烟,一副混混的屌样,让村民有了一个非常清晰的定位,张媛媛已经烂透了,说白了就是一只鸡。

父母没有想到女儿的一个电话,让所谓的男朋友就来了,丈母娘看女婿,怎么看都不顺眼。

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自已女儿长得非常不错,应该找个公务员,在不行,也得找一个事业单位的,怎么能找一个混社会的?

张媛媛,虽然在农村长大,但是对农村的风俗习惯并不太了解,这是错误的认为自已找了一个男朋友,父母就不能再逼自已相亲了。

却不知道这正好落入了王小黑的圈套,张媛媛自已的行为,反而证实了自已就是一个三陪小姐。

这一个定性的行为,让张媛媛的名声在老家一下就臭了,换句话来说就是,好人家听听名字就撤了,人家不可能冒着这么大的风险,万一是真的,那就成笑话了。

父母对于自已的男朋友非常不满意,反而让张媛媛激起的反抗的心思,在两种作用的交织下,张媛媛居然和自已的大混混男朋友,光明正大地手拉手坐上车离开了老家。

这反而引起了所有人的讨论,王小黑已经不值得一提了,倒霉蛋的光荣事迹都没人说了,现在舆论一下转变了。

违反了社会舆论风俗,那肯定要臭名远扬,所以张媛媛从一个夜场的气氛组,变成了夜总会出台的高级小姐,用慢慢变成了和老板有一腿,然后又变成了不定,有几个混混男朋友,说不定都打了几胎了。

最后风言风语一句话,一天晚上20个客人,按照一个客人500块钱,张媛媛一天能够挣10,000块钱,只是这钱特别的脏。

张媛媛的父母都不愿意出门了,但是没办法,还有一个小儿子,小儿子现在正在读高中,很快风言风语就传到了学校。

小孩子年轻气盛,尤其是上高中的同学,都说你姐姐是一个三陪女,热血上头之际,开始打架。

原本都是爱自已的家人,绝对不允许别人说自已的家人不好,这是人之常情,可是打架的时候怎么会想起。

张媛媛的父母来到本地的一所普通高中,看到头破血流的儿子,心里真是难受。

偏偏儿子又给姐姐打了一个电话,既然自已的未来小舅子受了气,大混混带了几个兄弟就直接出马了,来到现成的高中。

事情是这样的,就在一个下午,突然间来了两辆面包车,下来了十多名膘肥体壮的大汉,门卫根本不敢说话,冲进了教室,“你们谁欺负张媛媛的弟弟了!”

看着这些身高和重量都非常大的人,一群学生哪见过这样的场面,大家没有人敢说话,张媛媛和自已的男朋友就站在讲台上,弟弟已经去医院治疗了。

只见大混混,随手一指一个体育生,“告诉我谁欺负张媛媛的弟弟!”

暴力是人类最后反抗的选择,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拥有道德!当然不再顾及道德的时候,剩下的只能是赤裸裸的动物属性,野蛮血腥的暴力,成了唯一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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