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年秋,天津卫租界。
微风习习,残阳如血,金公馆红色花园洋房的大铁门前,许永福握着跟前外甥瘦弱的肩膀,语重心长叮嘱道:“小春,金家是前清王爷,家中规矩必然多,你且懂事些,好好伺候金少爷,只要能留下来,就不用同舅舅受冻挨饿,还能跟着金家少爷读书习字。”
许永福是南门外的农户,今年三十多岁,穿着灰扑扑打了补丁的麻布短褂,面容布满劳苦的风霜,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苍老太多。
他面前与他一样穿着补丁衣的小童,是他亲外甥,名叫许子春。
孩子是个苦命娃,生下来就没爹,亲娘在他三岁也病逝,跟着他这个住南门窝铺的穷舅舅长大。
他虽然穷,却也不是那为了钱卖孩子的王八羔子,若不是如今年岁差,媳妇得了病,一家四口饭都快吃不上,他又怎么会忍心将七岁的孩子送到有钱人家做下人。
他说了几句,见小孩双眼通红,已经包了一包眼泪,也忍不住心头一酸,伸出带着老茧的粗糙大手,在孩子头顶轻轻揉了揉,又才继续:“小春,要是想家了就忍忍,金家两个月放一次假,等到了放假,舅舅就来接你回去住两天。”
子春用力点头,强忍着泪水,瓮声瓮气道:“我会好好伺候金少爷的,等赚到工钱,就拿回去给舅娘治病。”
小孩越懂事,许永福愈心酸。
子春不是他亲骨肉,却也胜似亲骨肉。何况他家小春生得俊俏,又乖巧懂事,从未让他操过心。
只可惜投错了胎,投到了南门窝铺,而不是这花园洋房里。
思及此,他抬头望向里面那栋洋房,还没来得及感叹命运不公,一个穿着长袍马褂的老翁已经走了出来。
许永福立马堆上一脸的笑,隔着铁门道:“管家老爷,孩子带来了。”
来人正是金家管家荣伯,他戴一顶瓜皮帽,帽子下是还未绞掉的辫子,是个标准的前清遗老。
荣伯打开铁门,眯眼瞅了眼子春。
说是七岁,但生得瘦小,看着也就五六岁的模样,背着个小包袱,穿一身刚刚浆洗过的补丁衣,小脸蛋和短头发洗得干干净净,一双乌沉沉的小鹿眼,闪着湿漉漉的光,是个俊俏的小娃娃。
许永福见子春怯生生的模样,暗暗拍了怕他的肩膀。
子春立马上前一步,乖巧地鞠了个大躬:“管家老爷好。”
荣伯弯了弯嘴角,对许永福挥挥手道:“行,你可以走了,孩子能不能留下得看他的表现了。若是我家少爷不喜欢,回头您还得领走。”
许永福唯唯诺诺道:“管家老爷您放心,我家小春虽然年纪小,但是个懂事孩子,肯定能伺候好金少爷的。”
荣伯面上和颜悦色,心中却忍不住哂笑,过不了他家混世魔王那关,再懂事有个鸟用。
他对子春招招手,示意他跟着自己进门。
子春不过七岁,对高耸铁门内这泼天富贵的前清王公家没有概念,他只知道如果能顺利留下给金少爷当书童,每个月就能拿五块大洋的工钱,舅舅就能给生病的舅娘多瞧几个大夫多抓几副药。
他必须努力留在金家。
思及此,子春暗暗给自己鼓了鼓气,亦步亦趋地跟上荣伯。
只是走了几步,还是忍不住回头朝铁门外看去。
见舅舅站在外面抹眼睛,小子春到底是没忍住,包了许久的眼泪水,终于是决堤一般哗啦啦流下来,又怕舅舅担心,赶紧扭过头,抬起手腕子在脸上抹了抹,继续跟上荣伯。
“老爷,新找的书童来了。”
子春跟着荣伯走进了花园洋房的客厅。
他再懂事也不过七岁,是个标准的孩子心性,头回见识这足以容得下上百人的大客厅,以及客厅中央红色的皮沙发,地上的羊毛地毯,天花板璀璨的水晶灯,只觉自己是走进了一个神话故事里才有的仙宫宝殿。。
还是荣伯这句话将神情恍惚的他,唤回了神。
他反应过来,微微偏头,越过荣伯的腰身,看向歪躺在沙发抽大烟的那位金老爷。
子春印象中的老爷,不是留着胡须,就是腆着肚皮,比舅舅都要老上许多。但沙发上这人,穿一身月白长衫,面颊光洁白皙,长眉凤眸,尖脸高鼻,看着相当年轻。
若不是荣伯叫他老爷,他都要以为这是金家少爷。
子春没忘记舅舅的叮嘱,上前一步,对着横卧在沙发上,俊美年轻的金老爷,用力鞠了个躬:“老爷好。”
金老爷撩起眼皮,露出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淡淡扫了眼他,懒洋洋问:“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