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天走出车站大厅,看到阴凉处搭了一个棚子,走了过去。“老先生,你这金生意挺好啊?”
“你个臭小子,怎么在这啊,很多人在找你。”
“嗯,知道,等会就回去。天雷爷你怎么知道我来了。”
“呵呵,整个黄淮城找不出一个脚步声这么重的人了。”
额,体重又增加了有些不习惯,所以今天来车站我是走过来的,就是为了熟悉新加的重量,据我估计现在的体重有三百五十公斤左右了,有了之前的经验,做到举重若轻还是很容易的,脚步声还是重了一些,天雷爷爷眼睛看不清之后,听力就愈发厉害了。“今天落了几个点啊?”
“怎么,想打老头子的秋风吗”
“这么热的天,你也不在家歇着。”
“呵呵,闲不住啊,怎么碰到什么喜事了,嗯,跟女人有关,嗯?说话中透露着喜意,迸发出一丝生机,跟你以往的风格迥然不同,这是有大喜事了,人生三大喜,他乡遇故知,应该不是,金榜题名时,也不对,你个兔崽子,是哪家的姑娘遭了殃啊,回头领着大的小的回来,让我这个老家伙看看。”
“老爷子,你呀,听走音了。”
“都不是?没有人能骗过我这双耳朵,那,就是绝处逢生了。”天雷老道忽然抓住了小天的手腕,忽然加快的脉搏,还是让他感到了一丝异样,他掏出手绢,擦了擦浑浊的眼泪。上次出事之后,张上清让天雷帮小天算过一卦,他说了四个字“命不久矣。”所以张上清才在小天安排事情的时候,察觉出了异样。
“我原本以为是‘天’字太硬,你降服不了,我也降服不了,所以我才会早早的瞎掉了。天字上的那一横,你曾说过是如意金箍棒,它太重了,你扛不住,不如抽出来,扔掉,只是你命格如此,就算改了名字,‘大晟’也是磨难重重,如果天字的那一横抽掉,能够破局,不如从晟字上找一些生机,晟分日和成,日成?成日?天字去掉一横是个‘大’字,这难道有什么天‘鸡’不成,还是说天‘鸡’不可泄露。”
“老爷子,这都是封建迷信了,太爷你们不常说,人腚胜天嘛,我还有事就先走了。”看老爷子神神叨叨的,摆了摆手,小天往张家门赶去了。
老孙头坐在柜台里有些出神,刚才那个小伙子来了,只是他并没有买猪蹄,跟那个女孩一样,他有些奇怪的盯着猪蹄,难道说他也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吗?忽然他笑了,笑的莫名其妙,他有些兴奋,像是发现了什么秘密,走的时候,更是高深莫测的笑了笑,笑得老孙头有些紧张。
康丽红穿过密林,来到山顶的断崖石,康丽红早就知道余晓娥的存在,毕竟当初小天失踪之后,是她配的婚,小天曾交代过,如果有一天……。
山洞的左手边是一处菜园地,种的有些瓜果,一个身姿曼妙穿着艳丽的女人,正在除草,手里拿的铁铲与她的穿搭有些不符,女人拢了拢发丝,面相带着一股贵气,皱着的眉头像是有什么心事,就连康丽红走到她跟前都没有察觉到。
女人笑了,就如同牡丹花开,像是心灵感应,康丽红顺着女人的目光看向远方,潭水沿着山涧流向山下,流过农田最后汇入洪河,在落日余晖里,有一个身影慢慢的走下河堤,还在溪边喝水的小黑和小白一阵欢快的嘶鸣,朝黑影飞奔而去,仿佛是昨日重现,在市区的马场,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回来了。
“啊……呜……啊……啊”一阵嘹亮的吼声,直冲云霄,听的人荡气回肠,这声音洪亮如暮鼓晨钟,震耳发聩,有一种“他年若得凌云志,化作雄鹰鸣长空”的豪气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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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丽红还从吼声中听出了桀骜不驯,一丝的戾气,这才符合少年心性,父亲曾经给她说过,在这个吃人的社会,最难立足的人,就是老实人,没有家底和人脉,却有良好的家教,就像是“法家锁喉,儒家捏肋”,这样的人大多数成为了劳力者,其实有时候脸皮厚一些,行事霸道一些,反而更容易成就一番事业,不要总觉得踏踏实实,循规蹈矩就会事业成功。
那少年纵身上马,沿着浅滩,一人二骑,白马在前,少年骑坐在上面,犹如梦境中,踏水而来,水花四溅折射着绚烂的彩色,白驹过隙间划出一道彩虹,黑马在后,奋蹄直追,一声得意的嘶鸣反而后来者居上,一个加速从水花中窜出,少年高声念到,“若得青锋三尺剑,醉罢斩天落长虹。”
黑马如同一把利剑出鞘,转眼就要越过少年和白马,没等黑马反应过来,少年站在了马背上,一只脚踩在了黑马的背上,双脚劈开如同立在平地上一样,两只马儿齐头并进,在辽阔无垠的麦田里狂奔,释放着它们的激情,今日难得有机会放纵。康丽红擦干眼泪,往山下跑去,她的心情也如马儿一样,只想放肆一把。
当康丽红到山下的时候,发现有这个想法的不止自己一个,少年高调的回来,很多人都注意到他了,村子里的几个婶婶,笑骂着少年,把庄稼都给踩坏了,玉米棒子早就播种上了,现在已经有尺许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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