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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杀猪2(第1页)

“好好!”

众人听到侯养民的呵斥,赶紧一溜烟的四散开来。

“钢蛋,咋样,好着没?”侯养民看着躺在土坡上的钢蛋大声喊道。

“好着哩,就是没劲了,歇歇。”

“行,你就好好歇着,大野猪你立功了,到时多分你二斤猪肉。”侯养民听钢蛋说话中气十足,也是松了一口气。

“黑娃,接下来你就不要去了。你下去看看你钢蛋叔,顺便守着大野猪,别被人趁乱顺走了。”侯养民看着躺在土坡上大喘气的钢蛋,朝侯小歌吩咐道。

“也行!大伯,这手枪里还有四发子弹,你拿着应急。”带头的大野猪收拾了,其他的也就好办了,侯小歌也懒的继续跟着凑热闹了。

“中!”

看着大伯提枪离去,侯小歌也顺着土坡遛了下去。

“十三叔,你这刚才可真猛啊!跟张飞有一拼。”来到村人跟前,侯小歌笑着开起了玩笑。

“你个鳖孙,净拿你叔开玩笑,俺要是有张飞爷爷那么猛,还用跳崖,一个大吼就吓破了野猪的猪胆。

刚才要不是被野猪逼得没路可逃,俺也不可能跳土崖啊!不过也不孬,你大伯答应多分二斤猪肉,嘿嘿!”还喘着粗气的钢蛋虽然仍是心有余悸,但脸上却乐开了花。

“叔你这么拼,万一有个好歹,婶子跟狗剩哥他们兄弟几个咋办?”侯小歌看着面前三十岁左右的汉子问道。

“唉!你这瓜娃子,问这啥话,咱们屁民烂命一条,不拼,难道等着别人给咱喂饭吃?

你狗剩哥今年也十五了,也得说媳妇了。现在咱们到了秦省也算安稳点了,俺就打算多攒点,争取明年稳定下来,给你狗剩哥讨一个老婆。”钢蛋叔躺在土坡上乐呵道。

面前这个汉子也就和前世的侯小歌差不多大,三十岁上下的样子,看起来却像四十多岁,浑身瘦得跟排骨似的,最多也就八十多斤,此时却拼命为孩子谋划着未来。

侯小歌听完钢蛋的话后心中瞬间升起一股敬意,瞬间感觉其瘦小的身子变得高大起来,真是应了那句话,“父母之爱子则计之深远啊!”

其实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侯小歌也能理解古代的人为什么结婚生育这么早。

现代以前不管是哪个朝代,人的生命都很脆弱。

一个家庭七八个孩子,除了没长大夭折的,最终安稳长成的也就两三个,最后还要服兵役,徭役,甚至被壮丁,能保证有一个独苗留着娶妻生子延续香火都算是好的了,更多的的老百姓则就此断了代。

所以普通老百姓想要保证子嗣不断绝,只能尽早结婚,然后就像种庄稼那样“多种”,靠量取胜,最后总能成一个吧!

“叔,走,咱们去看看大野猪,两世第一次见的侯小歌也是很感兴趣。

“你先去吧!俺躺着在歇歇。”钢蛋躺在地上望着天不起来。

“嘿嘿!叔你这是被野猪吓的尿裤子了?”侯小歌看着不愿起来的钢蛋,精神力仔细一瞧,好家伙,裤裆地下湿了一大片。

“去去去,你小子回去后可不准乱说。”钢蛋黑黢黢的脸庞被骚的发烫,赶紧叮嘱侯小歌不要告诉别人。

“叔你放心,俺没那么嘴长,不会乱说的。

你起来吧!躺在地上不容易干,站起来一会就干了。”侯小歌笑着说道。

钢蛋听躺在地上裤子不容易干,赶紧站了起来。

“叔,走吧!多转转,你这黑色的裤子一般人也看不到清。

再说你已经很厉害了,刚才那情况任谁被这么大的野猪咬着屁股追都得尿裤子。”侯小歌笑着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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