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事实上,他见过的国人统共就没有几个。
三人很快攀谈起来,陆远新告诉谢今朝,约翰来自国一个大家族,他们家族的生意做得很大,堪称富可敌国。
不过他们家族的年轻人,在正式接手家业之前,家里都会给一笔历练金,让他们自己去做生意进行历练,最后历练成功的才能成为合格的继承人,进入家族的权利核心。
约翰喜欢中国文化,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也有信心,所以决定过来这边投资,虽然说的是历练,但带来的资金也有几十亿,足以做很多事情了。
知道有这样的好事,陆远新自然不能忘了自己的好友,于是向约翰介绍了他认识的一个“商业奇才”,也就是谢今朝了。
约翰对谢今朝白手起家的经历十分感兴趣,正好他刚进入中国市场,也需要跟熟悉这边市场的人合作。
于是便让陆远新介绍谢今朝给他认识。
约翰这人除了有钱,还有一点颜狗的属性,不论男女,只要是长得好看的他都喜欢,一见之下,对长相帅气的谢今朝更是好感倍增。
一时相谈甚欢。
这时一对男女挽着手走了进来。
男的也是个外国人,不过外形跟约翰比起来就差得远了,胖乎乎的,腆着个大肚子,顶着个光亮的大脑门,周围一圈稀疏的黄毛。
旁边挽着他的手姿态亲密的女人,赫然便是商惠云了。
商惠云看见谢今朝,眼前一亮:“史密斯,我带你去见个朋友。”
当着谢今朝的面,她倒是不敢直接喊他的名字了:“谢总您好,这么巧也在这儿吃饭,我给您送的请柬应该收到了吧?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的未婚夫,史密斯詹姆斯,国史密斯家族的继承人。”
谢今朝对什么继承人的并没有太感兴趣,只是面子上客套了一下,也没有发现在听见商惠云一个劲儿地吹嘘史密斯家族在国有多么厉害的时候,陆远新跟约翰脸上稍微有些怪异的表情。
见商惠云打完招呼没有要离开的意思,谢今朝不得不表示,他跟朋友们在谈事情,商惠云才只好跟她未婚夫一起讪讪地离开。
她那未婚夫,那个叫做史密斯的男人,还对他们竟然没有毕恭毕敬地对他表示崇拜而十分不满。
他们一走,陆远新就问约翰:“你认识这个詹姆斯吗?”
约翰摇摇头:“我们家没有这个人。”
谢今朝听出端倪:“这么说约翰你才是史密斯家族真正的继承人,这个詹姆斯是个冒牌货?”
约翰点头:“应该就是这样。”
“据我所知,这位詹姆斯也有意于在国内进行商业投资,应该以史密斯家族的名义结识了不少商界人士和政府官员,如果这是个骗子的话,那就有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