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天就能赚够两贯多钱,还怕交不上秋粮?
金手指,没有辜负他的期望!
不一会儿,甚至找到了一株人参。
“这株人参,看叶片,固然没有李爷那株大,年份也有十几二十年了。
”
陈苦兴奋无比:
小心翼翼的给人参牵上红绳,最后一点点用小木棍捅松了泥土,用手花了半个小时,才把这株人参给完好的抬了出来。
“发了发了,这株人参至少可以卖四五两银子!
”
日赚四五两!
简直赚翻了!
放在前世,那就是日收入五千块!
数遍前世今生,这也是横财级别的收获。
挖出来人参后。
然,就在他离开了这座山林,准备走山路回家的时候。
却忽然。
狗鼻子敏锐的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儿。
血腥味儿让陈苦变色。
因为这血腥味儿里,居然是人血的味道。
下意识的就要快些逃回家中。
可忽然,听到了好几声“嗷呜”“嗷”类似于狼嚎的惨嚎声从两三里外的山林中传来。
“这是,野狼?”
陈苦立即分析出了是什么事情:
“有人在山中遇到了野狼?在鏖斗。
”
他分析出这事实之后,心中动念,却没有上去的意思。
不是说不想去救人,而是……
对自己危胁太大了。
鼻子耸动。
“一个人的气味,他的对手则是十六匹狼……”
漫漫的时间过去。
他鼻子耸动:“那人血腥味更浓了,狼的气息则更淡了半数,居然可以一个人斗十六匹狼,杀死一半?”
又过了一会儿。
“他被咬死了?那些狼也都差不多全死了?”
陈苦震惊。
这么强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