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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1 差点掉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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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水镇。

阎魄看着空荡荡的布袋子,好笑的轻嗤一声。

“尊主,饮血刀这是跑了?”黑鸦在一旁惊讶不已,指着那个空空的布袋子满脸都是不可置信。

“还跟我闹脾气了。”阎魄丢开布袋子,也不担心饮血刀会真的不见踪影。

他与饮血刀之间的羁绊很深,否则阎魄也不会在明知道饮血刀有刀灵的情况下还带着饮血刀去做杀猪这样的事情。

黑鸦在一旁有些为饮血刀鸣不平:“尊主,那可是饮血刀!天魔族谁不想要的宝刀?您这样确实折辱刀灵了。”

饮血刀是魔界强者的象征。

当上魔尊,不一定能拥有饮血刀。

但拥有饮血刀的天魔,一定是最强的天魔。

阎魄如此对待饮血刀,也难怪人家要离家出走。

“因为饮血刀贪得无厌。”阎魄手指在桌面轻敲,他可以感受到,饮血刀并没有离开遥水镇的范围。

作为饮血刀的主人,阎魄是最了解这把刀的。

其实饮血刀日常并不需要以血气维系,只是从前几任刀主以为血气越多,刀能发挥的力量就越强。

“饮血刀的刀灵若是算成人族,不过是个稚龄孩童,连学堂里的那些孩子都比不上。它是魔刀,但又不是。”阎魄也没管饮血刀。

有刀灵在,一般人驾驭不了不说,也别想对饮血刀打什么主意。。

黑鸦却听得一头雾水:“什么是魔刀又不是魔刀?饮血刀不就是天魔一族的圣刀吗?”

阎魄起身,抖着衣袖准备去学堂教书,说:“再让饮血刀这么贪婪的吸收血气,刀灵会入魔。届时,刀主的心智也会受到影响。本尊就真成了那群人口中杀人不眨眼的魔尊了。”

这么一说,黑鸦就明白了。

如果饮血刀吸收血气,嗜杀一些。黑鸦并不觉得这有什么。

他虽是妖魔混血,却从小在魔界长大。

魔界本就是如此杀来杀去的地方,也就是他们尊主登位之后,领着大家安分守己,停止内耗,大家日子才好过起来。

真要黑鸦选。

从前的日子和现在的比起来,那肯定选现在。

既然饮血刀有这样的隐患,黑鸦就不可能不在乎的。

“那是得好好教训!”

主仆俩还觉得饮血刀肯定会自己找个地方撒了气就回来。

完全没想到,饮血刀被涂山暮捡到了不说,还喝饱了妖血。

现在躺在涂山暮的背篓里幸福的打饱嗝。

至于女主人涂山暮是不是人,这跟它一把刀有什么关系呢?

跟着男主人,喝猪血,腥臭难闻,掉了它饮血刀的格调!

跟着女主人,那可是能喝妖血的!

妖血啊!

就是阎魄从前,也鲜少带着饮血刀去喝妖血。

这就相当于,吃惯了大米饭的饮血刀,突然被阎魄塞着吃隔夜饭吃了七八顿,结果涂山暮带着饮血刀去吃了一顿山珍海味。

要如何选,饮血刀很清楚的。

一路上,涂山暮和妖尊互相争夺着身体的归属权。

妖尊怎么也不放心拥有这样一把刀的阎魄。

知道涂山暮不肯让她动那把刀,就准备占据身体,前去试探阎魄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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