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你都尝过了?”小偷故作惊讶地问。
“当然,你们还不认识鑫哥的时候我们就跟他混过了!”一边脸长着胎记的周子颇为自豪地说。
“啊,真是羡慕你们俩啊,跟对人了,少走了不少弯路。”小偷故作诚恳地说。
小豪一边听着,一边窃笑。随后他才发现,整条街上最吸引人的不是鑫哥的势利眼,也不是大壮周子让人恶心的奉承,而是小偷的一头金色短发。
在洗了头之后,那颜色更显眼了。他的目光已经不止一次被那颜色吸引过去,甚至不自觉地瞥了瞥小偷的侧脸,心想,这孩子的母亲一定美若天仙……
“别扯这些用不着的。”鑫哥虽这样说,但心里却乐开了花。他认为自己绝对能驯服这五个不谙世事的小崽子。虽然其中两个看起来有点刺头,但通过今天在街上这么一走,他们应该已经知道自己的地位和影响力了。
作为从贫民窟中混出来的孩子,他在这里可认识不少人,也绝对吃得开。在他加入这个组织后,地位更是如日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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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几位有关系的老板需要客气一些外,其他人他都不怕。相反,他们或许该怕他。他现在是组织的小骨干,是这个贫民窟的第二负责人,负责运输和联络。
现在,龙王更是亲自让他培养这些‘明日之星’,这是肯定他能力的证明。
不过鑫哥暗地里的想法和老大有点不一样,龙王很乐观,不过他可不会真的相信这些臭小子日后会有什么出息。
他见过太多的人拼命往上爬,结果绝大多数都摔了下来。他自己也是小心干了三年多,拼了命才到这个位置的。
这群小崽子?等他们能熬过这段考验期再说吧!现在,他只能用‘乳臭未干’来形容他们。这群家伙也许能在城市里存活,讨个饭,装个可怜谁都会。但进入组织后就完全不一样了。
任何一点错误,一点出格,一点疏忽都会要了他们的命。而且,不巧的是他们还遇到了一位狼一样的头领。没错,鑫哥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也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敢做什么。
这五个孩子中有三个还算老实,能听他的话,不过剩下那两个,恭顺的外表下可是藏着心眼。
这种孩子有小聪明,不会真心替他干活,不仅如此,还要时刻防着他们,以防他们从背后捅自己一刀。
不过鑫哥不太担心自己会被那两个小子耍。他知道这种人活不久。
除此之外,他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地利用他们,用道上的话说,就是要‘榨干’他们,让他们不断做事,犯错,抓住他们的把柄,让他们成为自己的看门狗和打手,真正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小弟,成为他继续往上爬的垫脚石。
对,他还要继续往上面爬,至少要爬到片区第一负责人的位置。到了那个位置,便不需要再刀口舔血了,就可以安稳地坐在自己的房间里,穿着白衬衫,系着领带,做着看似正经的工作,再雇一个有姿色和能力的秘书,光有姿色也行……
只需要你有那个名分,别人就会敬你三分。
现场实习结束,鑫哥带着五个孩子走进了一座四层写字楼。这楼外表看起来破破烂烂,内部却像是经过重新装修过。
墙面不知道要比外面的那些建筑内部整洁多少,就连扶手上都没多少灰尘。每一层都有摄像头,甚至还加了一块空间用来安置专用电梯。
不过楼梯的样式可能改不了了,逼仄狭窄。前前后后走在上面,鑫哥提醒他们说,“一会走路说话都轻点,没被问到就不要说话,问到更不能多说。不知道这会儿胖爷在没在……睡觉。”不知为何他似有深意地顿了一下。
鑫哥口中的胖爷便是龙王的帮派在这一片区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的流水和账务总管理。
胖爷之所以把办公场所设置在这个地方,是因为这里是完美的藏匿地,就像一个龟壳,只要缩进里面,就很难把他弄出来。
鑫哥讨厌这个负责人。虽然在面前会表现得恭顺小心,但转过头他就会骂他是死胖子,肥仔等等难以入耳的称呼。
那个胖子坐在办公室里乐享其成,将活都交给他那个情人兼秘书的漂亮婊子干。龙王不是傻子,如果不是这胖子有点关系,是个老人物,是绝对不会让他坐在这个位置上悠哉悠哉等死的。
不过鑫哥心里清楚:早晚有一天,他会取代胖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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