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滨江,这是一个只提名字就让人心底发寒的家伙,是任飞倾尽全力培养岀来的高手,暗地里不知做了多少大事。
血鲨是两江集团对外一把最锋利的尖刀,听说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无论是身手还是手段,已然隐隐超过飞爷。
月黑风高,气温宜人,初夏的燥气被傍晚时的凉风细雨打了个干干净净。
任飞端着一杯白酒,坐在阳台藤椅上,看着蒙蒙灯光之中山庄秀美景色,就像是一个国王在俯视着自己的王国。
如今的成功人士多爱红酒,享受着年份悠久,制法精粮的浓郁果香,可任飞却独爱高度白酒的火辣。。。。。
这是前半生几十年养成的习惯。
桌上摆着三十几个菜,海里游的,山里跑的,天上飞的应有尽有,有鲁系浓重的华美,也有浙系清淡精致。
并不是他所说的举行什么家宴,事实上这一桌菜只是任大爷家常便饭。
到了他这个身份地位,其实早过了大鱼大肉的年纪,每一顿这般奢华浪费也只不过是为了祭奠往昔那些艰苦岁月。
—个习惯而已。
当然,他的胃口并不大,吃得不多,倒是时不时的会夹起一块大肉喂着身旁的大狗。
大狗真的很大,只是趴在地上就差不多有半个人高。身上金色毛发柔顺蓬松,肌肉结实强悍,眼中凶光凜凛,似乎随时都会纵跃而起,捕杀猎物。
能养到这般大体型,就像一头狮子般,当然并不简单。
不但需要特殊训练方式,还需要提供各种辅助药物,更注射了各种强化肌肉的药物,每个月的花费至少得数百万之多。
任飞年纪渐渐大了,反应难免会迟钝一些,也少了一些血杀锐气。
他自己也明白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总担心着有对头上门,担心晚上被人悄悄的摸走了脑袋。
他过得舒坦,还没有过够。
有着众人护卫还不太够,因此就养了一条狗。
狗这东西,战力暂且不说,论及嗅觉和警惕性,比起人来却要强上不知多少。
尤其是有灵性的凶猛大狗。
任飞甚至有着把握,就算真的有老虎狮子,在他养的金毛面前,也不够看。
当然,任飞最看重的还是狗的忠诚。
很多时候,动物比人更让人放心,随时伴在身边,能让人安全感大增。
“来,喝上一杯。”
任飞招了招手,吩咐远远候在一旁的管家任忠过来。
一个人喝酒有些无聊,金毛虽然乖顺,却不会人言,待在身边难免清冷了一些。
任忠没有拒绝,上前坐下,半边屁股悬空,以示恭敬。
任飞叫他喝酒,他就喝酒,没有多余的话。
“可惜,原本以为张燃是个人才,却不想这人太不识趣。我还想着只要诚心为我办事,就不再计较秃鹫身死的事了。这人啊,年纪大了,心就软了。”
“年轻人嘛,总觉得天地虽大,却自己最大,见识不广格局不够也不奇怪。”老管家任忠附和着说道。
“现在社会讲究一个和谐,不犯法,不惹事,就不用惧怕任何人。人人独立自强,自然也就去了敬畏之心。也难怪,如今以财开道,有些手段毕竟不太好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