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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个饭(第1页)

在场的众人都噤若寒蝉,虽说这几个晴天霹雳,貌似是对金喜灿来的,但是谁平日里没做过几件亏心事,此时都有点害怕。

姬博说道:“金先生,金同学,举头三尺有神明啊,可能你不知道,上天朝历史悠久,期间诞生的美丽典故和神话,数不胜数,草木生死都有神灵在其间,中国古代有个人叫陈文玉,是最强大的神之一,掌管着所有的雷神,被称为雷王,他的职责,就是用天雷轰死那些做过坏事的人。”

随后姬博喃喃道:“三尺啊三尺,三尺是多少来着……”

一道天雷在金喜灿的头顶炸开,蓝色的电光离着金喜灿的头顶接近一米,吓得金喜灿腿都软了,坐在地上。

陈文玉为唐代一州刺史,那时候的一尺,约么现在的三十公分。

金喜灿坐在地上,诚恳的说了一句:“对不起。”

椒城的一个小镇上,一辆阿斯顿马丁停了下来,跑车的轰鸣声戛然而止,旁边围着一圈围观的人,姜水下了车也没回头就走了。

开着这辆车一路上姜水都没有加过油,但是考虑到脑海中渐渐浮现的一些画面,姜水对这个事也不再惊奇。

下了车之后,车就自动锁了,十分人性化。

掏出钱包,每到一个地方,姜水都会取一千块钱,在一个小镇上花完了就离开。

椒城的美食很著名,姜水旅游有个习惯,从来不会去当地最著名的酒店或者景点,她觉得,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灵魂,灵魂不是长在脸上的,而是深潜在身体的每个角落,姜水最喜欢的,就是在这些角落里发现一个城市的灵魂。

走到了一个小摊前,小摊的主人是个中年人,这个小摊特别干净,不知道为什么,姜水觉得小摊的摊主有些眼熟,好奇之下,就走了上去。

小摊的摊主见到姜水也不惊奇。

姜水的相貌不必多言,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引起轰动的那种,虽然现在把车停在了一个较远的地方,但是自身的气质也让不少人尾随姜水到了这里。

小摊的摊主看向姜水的眼神让人很舒服,就是一种面对食客的纯洁眼神,有种想要了解你,了解你的胃,你的舌头最渴求的是什么,然后满足它们的感觉。

很多年了,姜水去过很多地方,喝过很多美酒,吃过很多美食,见过很多厨师,但是那些厨师看自己的眼神,都不如眼前厨师纯粹。

姜水看了看这个有些脏乱的小摊,说道:“可以给我来一个肉夹馍么?”

摊主点了点头,说道:“可以,五块钱一个。”

拉开锅盖,拿出一个热气腾腾的馍,娴熟的一刀划开,将肉取出来,细细切碎,然后填了进去,最后浇上一小勺冒着白烟的昏黄汤汁,装到袋子里,递给姜水。

递给摊主一百元,摊主找给姜水九十五,姜水咬了一口,馍发出了嘎吱的一声脆响,里面软烂的肉糜爆发出浓厚的汁液,填满了江水的整个口腔。

旁边不知道多少人,希望自己是姜水手里的肉夹馍。

姜水咬了几口,微笑着对摊主说道:“谢谢,很好吃,我能请你在帮我做几个么?”

摊主微笑着说道:“要几个?”

姜水想了想说道:“你在这里,一天能做几个?”

摊主说道:“我们小本生意,一天能做四五百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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