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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教女(第1页)

周安安的话,让两个小姑娘第一次直面人性的恶,她们还有些无所适从。

但是周安安并没有停止,女子更应知晓世间的一切理,天真烂漫和温柔贤淑都只是她们的保护色,坚强和洞察,才是她们立足于世的根本。

“甚至,有时候,知道掩盖还算是好的。更糟糕的时候,是掩都不想掩,直接替!”

“替?”

“对,代替。”

明目张胆地代替。

律法,从来都是权势之人手中的工具。当朝纲不振,礼乐崩坏时,律法,更成为一张废纸。

“我曾经在野史上看过一则文章。前朝末年,朝廷面临内忧外患之时,对地方官员的管束也是最为无力,那时候,有权有势之人犯了错,是可以用钱财收买穷苦人家的孩子来顶替真正的凶手,代替凶手去认罪伏法。

一些偏远城池,每年因此枉死的人不下百起。”

吴宝珠闻言愕然,从小生活在县衙附近,看的都是里面的大人如何明察秋毫,治理县城,从未听说过如此骇人之事。

“婶婶,当真有这样的事情?那地方官员查不出来吗?”

“这些替人顶罪的,大多是穷得活不下去的人。有的是为了亲人活下去,甘愿顶罪。有的是被黑心的家人压着顶罪,只为换取钱财。”

而官员真的都是草包脓包吗?

不是的,再坏的时候,也还是有个别有志之士,他们两袖清风,他们为民请命。

只是当人的脖颈已经被钱财扼制住时,当人已经无路可走时,那点名声,那不属于自己的罪名,如果能换来其他家人短暂地活下去,又有何不能背负的呢?

何况,有时候,真的生不如死啊。。。。。。

曾经,周安安在后世的史书上就看过这样一个例子。

某朝末年时,替罪代死现象在民间极其猖獗,百姓如同泡在苦水里,挣扎不得,苦无出路。

当一位颇为清正的官员,在审理一桩凶杀案时,发现案子里存在很多的疑点,凶手绝不可能是他眼前那位十五岁瘦成一把骨头的少年。

官员百般规劝,希望少年能说出真相,不要徒劳丢了性命。

十五岁的少年,即使贫穷饥饿,但对人生还是有憧憬的。很快,他就对官员坦白了真相,原来他不过是因为家人收了凶手的钱财,才来认罪替死。

官员将此案打回,并命令下县尽快抓拿真凶。

可是,没多久,案子重新回到他手中,跪在他眼前,依旧是那个少年。

只是他看起来,伤痕累累。

原来案子发回原地,当地的县令对少年施加酷刑,让他生不如死。少年的家人也骂他,说之前卖他的钱已经买了粮食,现在他翻供,他惜命,那全家人的命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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