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有人兴奋嚷嚷:“杀狼杀狼!”
刚才任宁给的肉干并没有多少,那怕加水熬成了汤,十余人分下来也还是半饥不饱的。
此时一见满地的肉材,不由觉得更加饥饿难忍。
“等等!”任宁突然开口:“西边十里开外,有一队人朝这里摸了过来。”
他举起望远镜仔细瞧了瞧:“一共二十六骑,个个都带着弓和枪。”
众人一惊。
“十里开外……”有人难以置信:“宁姑爷,你没看错吧?”
现在可是晚上。
虽然月明星稀,但他们抬眼看去,十里开外全是一片模糊。
别说人或刀枪,他们连哪是灌木或哪是草地都分不清。
老三泰此时对任宁奉若神明。
“姑爷。”他先侧耳听了听,然而却是什么也没听见,“西边……那应该不是我们开伦的人。”
任宁点头。
金手指下,对方红通通一片,显然不怀好意。
而且骑着马也不驱赶,只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向这边挪,生怕打草惊蛇一般。
干!
仓狼骂了一声:“这时候能在附近出没的,绝对是奔鹿那些杂碎。近几个月来他们一直在搜捕我们。”
他看了一眼周围的狼尸,“应该是刚才我们杀狼时,连绵不断的狼嚎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其他人纷纷点头,一个个又抓紧了武器。
“姑爷,”老三泰期盼地望着任宁:“现在怎么办?”
“奔鹿为了杀光我们,费尽了心思。”
“他们都是分成这样一支支小队,在草原上四面八方乱窜。只要有一队人发现异样,便会立即发出信号。没多久周围的队伍就会赶过来。”
届时他们就无处可逃。
事实上开伦最初逃出了不少人,然而几个月下来,就只剩下他们百余人苟延残喘。
任宁呵呵一笑,心里毫不意外。
奔鹿这样的招式,往日在要塞当斥候时他见得多了。
“雷二,”任宁开口:“敌人离这里还有点距离。我先寻个高点看看周围的情况。”
雷二立正:“明白!”
两人相处这么久,早已心有灵犀,无需彼此费太多口舌。
看清情况后,如果周围有奔鹿的大部队,他们只能尽快转移。
要是对面只是那支小分队,一个字:杀!
驾!
黑马旋风一般向附近的高点奔去。
草原人没有不爱马的。其他人看着追风的速度,又是羡慕又是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