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美华的鬼话,没一个人信。
当场就有人哔叨:“余美华,你可真是没脸皮,余国华两口子死的时候,就两捆烂席子一滚,就埋了。”
“就是,你丁点钱都没花,后来还是叶玉儿的娘家人,拖到火葬场去给烧了的。”
余美华见事儿不妙,拽着孙女周萍要走,余岚大跨步拦住了她的去路,冷声质问:“跑什么啊?不是说我家小孩打了你孙女,今天不赔个不是,不赔点医药费,绝不走吗?”
“现在不追究这事儿了,要跑,是心虚吗?心虚拿了我爹妈留下来的东西,怕被当场揭穿,被我要回东西吗?”
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余美华只是心虚,她依然一口咬定:“你爹妈穷成那样,有个屁金子银子留下来!”
即使余美华极力否认,余岚也不慌,她看向余美华的孙女周萍,问:“小姑娘,秦明月揍你,是不是因为你骂她是傻子?”
小姑娘是个心高气傲的主儿,她可不知道她奶奶的心虚,瞪着眼睛,带着哭腔嚷嚷:“她就是傻子!你们全家都是傻子,我又没有说错!我妈妈跟我说了的,你——”
话讲到一半,余美华猛地推开余岚,抬手就甩了小姑娘一巴掌,说:“扯啥呢?!你骂人傻子,人打死你都是你活该!我可没脸给你做主,走走走,回去!”
余美华想快速解决了这事儿,尽早离开。
然而,她那被抽了一嘴巴子的孙女,当场嗷哭,嚷嚷道:“我没有骂错!我没有!妈妈讲了的,他们一家子都是傻子,奶奶你拿了余岚爹妈的东西,余岚都不知道!”
故意被余美华推开,看着余美华抽她孙女嘴巴子的余岚,十分满意小丫头拆余美华的台。
她在余美华惨白的脸色,以及众说纷纭的中,微微一笑,说:“刘支书,我要报案,余美华偷我爹妈留下来的遗产。”
余美华是嫁出去的人,户口都不在他们牛家坳生产大队了,刘支书一点也不介意把余美华送到派出所去。
余岚一开口,刘支书立马就应:“报!这偷金偷银的事儿,太恶劣了!必须得报案!”
被孙女给拆了台子的余美华,听见要上公安,腿都软了。
她急切的捉住了余岚的手,瞪着人,压低了嗓子说:“余岚,你可不能报案,我是你大姑!我跟你讲,你爹妈留下来的东西,来路可不正,你把我抓紧去,那些东西,你自个也得不到,会被充公的!”
见余岚没有掀开她的手,余美华立马道:“余岚,你别报案,我、我回去以后,肯定把东西还给你,成不?”
余岚也考虑到来历不正的问题,如果来历很正的话,没道理她爹妈临死前,都没说一声。
她想了一会儿,说:“让刘支书帮写份保证书,你签字画押,保证有几天之类规划于我。如果不给,我正好拿着你的保证书,去你住的地方大肆宣扬你偷到我爹妈遗物的事儿。”
余美华不想写保证书,她就想这么赖掉。反正以后不到这乡下来了,余岚这穷鬼,还能上省城去找她?就算找,不承认就是了。
可是余岚太机警了,没以前那么好忽悠了,为了安全离开,余美华只能签了保证书。
余美华本身还打算在保证书上做手脚,想在说偷取的哪些东西时,尽量往少了说,可惜余岚根本不给她这个机会。
保证书上,余岚让刘支书写着金子,银子若干。
具体多少,余岚打算到时候去省城时,亲自一点点抠出来!
拿到签了字,摁了手印的保证书后,余岚没有立马走,而是拿出五块钱,当着大队里好几个干部的面,给了周萍。
并说:“你骂我家小孩傻子,挨我家小孩的打,是活该。但我呢,是讲道理的,你受了伤,我给你出医药费。五块钱,我想对你这些皮肉伤是够了的。至于道歉,没有。”
周萍虽然是城里丫头,但她也没有过五块钱巨款。
五块钱,可以买好多东西了!甚至连她身上的小裙子,都能买一条了。周萍实在讲不出‘不要你的臭钱’这类话。
见周萍收了钱,余岚就带着一家子人走了。
回家的路上,秦明月越想越不服气,问余岚:“为啥要给周萍钱啊?还给五块!她骂你是傻子哎!”
余岚本不想搭理秦明月,但想到秦明山已经将家里所有小孩的教育权交给她了。
于是跟教徒弟似的,跟秦明月解释:“你打了她,她受了伤,付医药费是很正常的事儿。现在我给了医药费,你打她这事儿,就结束了,以后不管如何,她都不能用这件事来制衡你了,懂吗?”
秦明月不懂。她只知道他们家本身就没多少钱,余岚一给就是五块,还给周萍!
秦明月臭着脸,很不痛快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就知道你是个败家娘们!你他娘——”
骂人的话还没吐出来,一家子人迎面碰上了灰头土脸,看起来十分狼狈的余清清。
余清清看秦明山时,欲言又止,可怜无助。可看余岚时,眸间愤恨,似要将余岚千刀万剐。
她挡在路中间,面上委屈巴巴的说:“三姐,我现在这个样子,你满意了吗?让我被派出所关一整天,你是不是就高兴了,解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