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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没带够人手就不要出来学人家耀武扬威(第2页)

“不知诸位这是什么意思?”

何寺丞深吸口气,淡淡道:

“赵缉司应当知晓,贵衙所犯逆党一案,已遵圣上旨意,移交我大理寺查办,嫌犯铁尺关供词指认,线索指向此院中逆党同犯,本官特来将其擒拿归案……”

言下之意:

铁尺关这狗贼,将同一份情报卖了两次,先后告知了马阎和大理寺。

于是双方循着相同的线索,撞在了一起。

赵都安“哦”了一声,故作疑惑:

“所以?”

何寺丞面无表情:

“此案既已交由我大理寺审理,便不劳烦诏衙的弟兄了,还请赵缉司将人交给本官。

谁特么和你是弟兄……沈倦等人暗骂。

赵都安当然听懂了,但他却只是笑笑:

“凡事讲究个先来后到,人是我的人先抓的,东西也是。

贵寺来人,便要拿走,这不合规矩吧。

何寺丞皱眉道:

“赵缉司是要违抗圣人之命?此案既归我们,便当移交,谈何先来后到?”

呵……可别给我扣大帽子……赵都安眯起眼睛,冷静指出漏洞:

“何大人好大的一顶帽子,我诏衙时常从京城府衙,乃至刑部提走人犯,却也都是先递交公函,待双方签押盖了大印,才和和气气动手。

但却从没听过说,移交犯人是靠抢的。

猛听上去,对方的话似乎合情合理。

但赵都安却敏锐察觉不对劲。

官场上,除非是政敌,否则大多是一团和气,不会平白无故得罪人。

何寺丞晚来一步,合理的手段,应是先任由人犯被沈倦押走。

扭回头去开文书,递送马阎。

走个流程,而后再提人……

当然,也可以解释为对方心急争功,担心东西落在诏衙手里,被刮下一层皮。

也勉强能解释对方动手抢夺的行为,但赵都安本能察觉不对。

对方会不知道沈倦是梨花堂的么?

会不知道,自己的恶劣名声么?

这么头铁,非要和自己硬钢?

至于么?

事出反常必有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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