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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被迫解散联盟阵营(第2页)

虽然微软公司随后表示无意向IMA挑战,并且微软公司也将加入IMA,支持该协会所设计的标准。但是,由于微软公司在个人电脑业中的巨大影响力,早就被同行们视为眼中钉,必欲除之而后快。IBM公司等决定全力支持IMA,显然就是针对微软公司所采取的一种对抗措施。

IBM公司向昔日的老冤家苹果公司摇动橄榄枝,也是形势所迫,不得不然。

虽然微软当时的营业额仍只有IBM公司的1/10,只及苹果公司的几分之一,但是,在微软的软件主导下,他们的市场份额损失日益惨重,苹果已下降了50%,IBM更下降了70%,同病相怜的IBM与苹果,不得不联手止跌。

苹果公司希望与IBM合力开发RISC芯片上的工作站,而IBM公司也希望与苹果合作确立自己

的OS/2操作系统软件的地位。

两家公司的合作,对日益膨胀的微软无疑将起到限制作用。

苹果公司的总裁在结盟后,坦率地说:“我们想成为电脑行业的主要角色,而不是听命于人的木偶,而想做到这一点的唯一一条路,便是与另一个主要角色合作。”他对这场结盟的结局充满信心。

但IBM却对与苹果结盟有所顾忌,因为苹果正在起诉微软的“视窗”侵权,如果苹果赢得了与微软的官司,也同样可以起诉IBM的PM,因为PM与“视窗”如出一辙。暂时苹果公司当然不会这么做,但以后就难说了。

对IBM与苹果的结盟,比尔·盖茨表现得很轻松,他在一次产业研讨会上表示:

“苹果与IBM的结盟对整个产业来说是件好事,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因为我们需要在这个产业里涌现更多的合作行为,以产生更多成果。”

但谁都知道,他这是言不由衷。

盖茨对所谓“反微软同盟”漫不经心的态度,至少稳定了微软员工的情绪,他们都不认为这个同盟能反出什么名堂来。一位负责应用软件的副总裁说:

“我不能想像在我退休前能看到他们搞出有用的东两来。”

原猎鹰公司老板,差一点起诉微软而最终成为微软员工的蒂姆·佩特森则说得更具体:

“微软曾有过3次显著的失败,这你我都是知道的:视窗1.0版本,DOS4.0版本和OS/2操作系统,但在这3次当中谁是我们的合作伙伴呢?是IBM!我们与IBM合作做什么事情没有失败呢?每一次都毫无例外!”

这意思无疑是说,与IBM合作绝没有什么好果子吃。

一项调查显示,苹果公司的一些雇员,尤其是软件工程师也认为同lBM结盟背离了苹果的创业精神。由于彼此的背景、发展历程和文化渊源迥异,有相当多的人对合作持悲观态度,害怕会因此而被IBM吃掉。

到了这种地步,以微软为首的联盟和以IBM、苹果为首的联盟之间,不可避免地要展开激战。

盖茨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掉以轻心,为加强微软公司的联盟阵营,他甚至不惜向以前的对手挥动橄榄枝。

这场战争的结果当然以微软一方大获全胜而告终。几年之后,苹果电脑公司由于日渐衰落,被迫宣布解散原来的联盟阵营。不过这已是后话。成功语录

在商场上,一贯以利益为指南,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利益一致,便成朋友,利益不一致,便成对手。不过,要想做大,朋友越多越好,对手越少越好。微软公司的对手虽然多。但朋友比对手更多数十百倍。这才是它取得胜利的决定性力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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