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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想避雨就必须打工(第1页)

外面大雨倾盆。

雨点砸在地上、窗户上的声音不绝于耳。

墙上的规则变了……

员工规则:

1、要想在店里避雨,就必须在这里做店员。

2、偷窃有罪。

3、当你遇到长着红色眼睛的客人,不要和他对视,不要和他交流。如果他威胁到你的安全,记得用红色墨水去泼他!

4、本店禁止小孩子入内。如果在店里看到小孩子的随身物品,一定要告诉老板!

5、商品要轻拿轻放,若有损坏,十倍赔偿!

外面这场大雨的威力,大家都有见识过。

没有人会选择离开灯笼店,除非是活够了,想找个凄惨一点的死法……

所以,从这一刻起,他们都变成了这座灯笼店里的员工。

“限时三分钟,把你们的随身物品放到收银台上!”

老板用肉乎乎的手掌拍了两下收银台,虎着脸,下达命令。

规则2、偷窃有罪。

就这么耗着,这一关是无法通过的!

“算了,清者自清。”

一个女生说着,把自己身上的衣兜全部翻过来,摸出一包纸巾、一支研究所下发的手机,放在了收银台上。

“老子身上就这两件东西,看你怎么栽赃!”

一个男生呵呵冷笑,也把自己的衣兜翻过来。他的衣兜里,放的是工牌和手机。

陆续有人把自己的衣兜翻过来,掏出兜里的物品……

很快,六支手机和一些零碎物件在收银台上排成了一排。

之后,就没有人再动了。

老板双手支在收银台的台面上,对其余几人露出凶恶的目光……

“你们几个,把随身物品交出来!”

沈风上前一步,却没有将身上的物品拿出来。

他抛出一连串问题:“你说我们之中有人偷了你的东西……偷的是什么?长的什么样子?有什么标记?什么时候丢的?在哪里丢的?”

老板一愣,随即暴怒:“有偷窃嫌疑的是你们!不是我!”

“你丢的是什么?”沈风重复自己的问题。

“你敢审我?”老板面容扭曲。

“总不能连丢的东西是什么都说不出来,就判定我们有嫌疑吧!所以,你丢的到底是什么?说出来听听。”沈风上前一步,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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