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的后花园十分冷清,客人们不可能到这边来,这也给了沈风很大的活动空间。
沈风摊开羽毛外套,对江听雪说:“孙晓华和管家的区别不止是身份,还有性别。心性和实力也并不相似……”
“所以,你要自己穿上试试?”江听雪问。
“对。”沈风干脆地承认下来。
“别的人我信不过……让他们试穿,也会让合作破裂。我穿上外套后,十秒钟之内一定会将外套脱下。超出十秒,可以判定我失去理智,那时,你就用鼠尾草,或者大火鸡来阻止我!”
说罢,沈风从虚空中抓出大火鸡,连着从厨房抓出的鼠尾草,一起塞给江听雪。
沈风把手机立在一块石头前,点开倒计时,把羽毛外套穿到了自己的身上。
热!
从心里涌上一股热气!
沈风握紧拳头,感觉自己的力量变得更强!
沈风抬起脚,向前走出一步,脚步声沉重,似乎能踏碎一切!
“怎么样了?”江听雪抱着大火鸡,担忧地看着他。
沈风看着江听雪,热血疯狂下涌……
“沈风!”江听雪又喊了一声。
她的声音唤醒了沈风的理智。
“嘶——”
沈风深吸一口气,冰冷的空气涌进胸腔,让他的血液稍微降温。
他挣扎着去脱羽毛外套。
江听雪扔下大火鸡,也冲过来,帮他扒掉羽毛外套!
“呼!”
沈风长长吐出一口气,把外套扔在了地上。
再看手机上的倒计时,从穿上衣服到现在,时间才过了7秒!
他看着地上的羽毛外套,想起了很多年前在网络上看到的一些信息……
管家床头柜里的那些药,都是用来增强欢愉感的。
也有专家曾经拿火鸡做实验,发现这种生物在某方面的能力很强……
管家穿上大火鸡羽毛编织成的外套,找回了壮年时期的生命力!
沈风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发现自己喉咙里很苦很干燥,他很想吃点甜的……
实在吃不上甜食,能见到点新鲜血液,也是好的……
沈风没有耽搁,他从虚空中抓出黑伞,抽出伞中藏剑,割破了自己左手手掌!
伴随着一阵疼痛,血液从掌心汩汩流出,没入大地……
他痴迷地看着地上的血液,只觉得“不够,不够,还是不够!”
沈风握紧受伤的左手,让更多血液流出来,喉咙里的干燥感得到了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