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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冤魂不散(第1页)

其实。

童薇光的说法不完全正确。

两人即将前往的第一中学是混合制学校,就是寄宿+走读。

为了方便两人的日常行动,走读模式是更加适合。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是走读模式,但其实是晚上才离校,一日两餐(午餐和晚餐)+午休都是住在学校,还是有宿舍的。

与初中时期,区别不大。

唯一麻烦的是,猫尾鼠的安置。

尽管每天晚上回家都能见到小家伙,但大部分时间终究不在家,又担心小家伙乱跑闯祸。

别说闯祸了,光是乱跑,被人见到有一只小白鼠长着一根猫尾巴,至少得预定一个热搜。

本想交给谭娅养育,奈何猫尾谁都信不过,只相信林扉和童薇光。

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养在家里,但约法一章——当林扉和童薇光不在家时,绝对不能离开家门半步,遇上任何紧急的事情,可以线上联系。

小家伙不会说人话,却智力很高。

一整个暑假,当林扉和童薇光被谭娅训练的时候,小家伙也没有闲下来,学会了计算机的基础,以及打字。

……

翌日。

下午三点半,林扉一个人动身前往学校,一方面是夏天的着装很轻便,另一方面是第一次住宿、生活用品打算在学校附近买。

因此,少年一个书包就够了。

少年的小学在乡镇地区;初中在旧城区;而高中的第一中学在旧城区的郊外,体育馆附近,距离住处大约四公里,走路需要四五十分钟,骑自行车需要十几分钟。

暑假尾声,堂哥林泽跃履行自己的承诺,送了一台旧手机,一辆自行车过来,以及一大堆的旧衣服过来。

尽管是二手,但是品牌货,质量很高。

对于一个寄人篱下的少年而言,这种赠予更像是一种施舍。

他不是没有想过搬出去住,自己好歹已经加入秩序,有一份固定的收入,租个房子是绰绰有余,却没有付诸行动。

林扉是一个大方与小气都很极端的人。

一来是不想花这个钱去租房;二来是自己虽然加入秩序,但不能让大伯与伯母知道,维持现状更好一点。

画面回到这一刻。

由于林扉奇怪的自尊心,他没有骑自行车去学校,背着一个几乎要撑爆的书包,走向郊区的第一中学。

别小看林扉,经过一个暑期的残酷训练,体能增强不少,累是不会累,主要是热。

走了半个小时,来到第一中学。

学校的命名番号取决于建校顺序,第一中学之所以是第一,纯粹是因为它是本市第一所建起来的高中。

只不过。

建校顺序,多少能反映学校的综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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