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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3页)

“我想他的次数有些频繁,明明不太熟,走之前却打算跟他告别。”

“这跟我的平时不太一样。”

他朋友不少,同学、普通朋友、亲密朋友都有。“认真告别”这是属于亲密朋友的待遇,但路辞京明显还不属于其中。

除了徐翊宝说的“喜欢”,姜稚想不出来其他解释。

徐翊宝认真思考,做出判断:“应该是有好感。”

“按你的描述,对方长得好,身材好,相处过几次性格也不错,还帮助过你。这样的人,有好感再正常不过了。”

“噢噢这就是喜欢吗?”

姜稚试图总结:“我喜欢他的长相、身材、和暂时了解到的性格。”

徐翊宝:“还要加上一点点荷尔蒙。”

“再加上一点点荷尔蒙。”

姜稚补充。

徐翊宝应声:“差不多吧。”

“按你的说法,你们才见过几面,认识时间也不久,应当属于一见钟情的行列。”

“一见钟情?”

很熟悉的一个词。

徐翊宝对这个有经验。

“是的,生物学上的说法是,基因的选择。”

“所以……”

徐翊宝差不多梳理清楚了,给姜稚出建议:

“如果对方单身的话,你可以追求对方。”

“毕竟这么多年才遇到一个感觉这么特殊的人,错过有点可惜。”

姜稚认真思考。

徐翊宝继续:“能不能成另说,我比较喜欢体验这种感觉。”

姜稚:“你是指,每次有喜欢的人,你都灵感大爆发、狂写rap的感觉?”

徐翊宝嘿嘿笑起来,“也不光写rap啦,相处后对方人不错,也会写诗的。”

毕竟,不会写rap的诗人不是一个好的文学生嘛。

诚如徐翊宝所说,“喜欢”的感觉确实新奇。

姜稚第一次接触,也不想轻易放弃。

没有考虑太长时间,他就应下徐翊宝的提议。

“好!等我问清楚。如果对方单身,我就追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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