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潮生眸子盯着地面上已经凝固的鲜血出神,嘴上道:
“这回好,唯一能生火做饭的地方没了。”
“杀了人,他的同伙只怕很快就能查到我的头上。”
阿水说道:
“趁热埋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闻潮生拨开衣领,里头全是些碎布干草。
“埋不了,外头那风雪,我出去待上半个时辰就得死。”
“雪不停,这尸体就得一直放这儿。”
顿了顿,他自嘲似的笑道:
“好消息是,他不会臭。”
阿水看着地上的尸体,眉头皱了皱,对着闻潮生道:
“刀给我。”
闻潮生直接将手里的刀扔给了阿水,后者稳稳接住,一手提刀,一手拖着黑衣人的尸体入了茫茫风雪。
约莫一刻钟后,阿水才一瘸一拐地回到了破庙,闻潮生还在那里没走,他将庙外堆积的雪弄进庙里,一点点清理着地面上的血渍。
闻潮生偏头看着她道:
“你把他埋了?”
阿水回道:
“没埋,我把渠冰凿开,把他剁碎,扔进了沟里。”
她将刀还给了闻潮生,上面的血渍已经清洗干净,崭新如初。
“以后你还可以随时来,我会在破庙住一段时间。”
闻潮生擦拭地面血渍的动作停顿,抬头看向阿水:
“下月初三,我要最后一次去找刘金时,不管能不能成,我都不会再回这里了。”
他的确是这么打算的。
成了,日后他就可以住在县里。
不成,他和刘金时都死。
阿水对此没有回应,闻潮生也不再继续擦血,对方已经摆明了要直面这烂摊子,留不留痕便无所谓了。
走之前,他问阿水道:
“对了,这几天你不在,去找爹妈了吧,找着了吗?”
阿水拿着一根柴,拨弄着火堆,沉默了好久,答非所问道:
“明日正午你来庙里,我请你喝酒。”
说着,她偏头看向闻潮生:
“来不来?”
闻潮生和她对视了一眼,片刻后道:
“来。”
他回了树屋,裹上了那床破旧的棉褥,手还在颤抖个不停。
两世为人,这是他第一次杀死同类。
虽是为了自保,可刀锋划过皮肉时,那惊心动魄的触感却让闻潮生感到热血沸腾,也让他深刻明白了一个道理。
——在这个世界,想要保护好自已,手里的刀要远比律法来得更加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