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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世子府也不是不能移栽梅树,是要他想,什么腊梅红梅白梅栽满整个院子都可以,只是他这种久病之人,心里隐约透着灰心,说难听点,无非是等死罢了,根本无心打理自己的庭院,勉强能住人就是了。
可好死不如赖活着,苟延残喘时又想给自己找些盼头,比如繁花盛开的梅园,于是在这种怪异的心理作用下,沈逸选择在宁王府的梅园住着,等开了春再回去。
朱岩进屋时听到一阵剧烈的咳嗽声,世子的身子一到冬天就更加不好,咳得更厉害了,他把食盒放在桌上,挑开帘子进了里间。
沈逸已经起床了,盘腿坐在窗前偏着头瞧院里的腊梅花,身上披着厚重的狐皮披风,面前的小案上铺着纸,他那显瘦的手里还握着支笔,正在临描斜影横枝的梅树。
身子都这样了还在画画儿,朱岩语重心长道:“世子您怎么起了?这么冷的天画什么画儿啊?院里就这一片梅树,您天天画天天画,还没画够啊?”
说着,拿过沈逸手里的笔搁在笔架上,侍奉他穿上靴,再翻一翻火炉里的碳,让炉子烧的更旺些。
沈逸任他摆弄,笑道:“你不懂得,我院中虽然就这一片梅树,可这每一株梅树、每一枝枝桠都有不同的身姿,就是画上一年,也画不完啊。”
朱岩是个不解风情的大老粗,瞧着那梅树都长一个德行,还什么不同的身姿,根本瞧不出来,只烟火味十足地把主子拉回尘世:“该用早膳了,否则您一直不进食,身子可怎么好的了。”
沈逸无声叹了口气,这个朱岩,就不能让自己沉浸在画中的世界里,非要哪壶不开提哪壶。
来到厅堂,坐在桌前,沈逸忍不住道:“虽说墨涟居那几样招牌菜还不错,可翻来覆去吃也吃腻了,我今日喝两口粥就行,你可别逼着我多吃。”
这世子胃口奇差,也就墨涟居的饭菜能吃得香,可连吃大半个月,就不想吃了,平日里都是朱岩想方设法让他多吃,害得他坐在饭桌前就对朱岩打怵,生怕被强迫着多吃。
那朱岩也是够唠叨,总爱在饭点时唠叨个没玩,也难怪沈逸怵他。
今日朱岩却一反常态,不语重心长地唠叨了,把食盒里的两样食物拿出来,递上筷子,就不说话了,一副但笑不语高深莫测的模样。
沈逸奇怪得很,看了朱岩好几眼,才把目光落在饭桌上:今日的早膳甚是简单,印花白瓷小圆碗里是色泽鲜艳的红豆粥,青花白瓷盘里是三张叠放整齐的鸡蛋饼,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很是清淡。
他早上起来胃口是最弱的时候,往常端来的饭食不仅不开胃,反而更添反胃之感,硬着头皮只能吃下几口清粥而已。
今日却不同,这两样食物简简单单,首先不会让人反感,其次散发出来淡淡的清香竟逐渐勾起了食欲,让他头一回感受到对食物的渴望,想好好品尝眼前的这两道膳食。
“世子,快趁热吃吧,今日的膳食您定会喜欢。”朱岩笑道。
沈逸狐疑,低头嗅了嗅那嫩黄的蛋饼,蛋香、奶香夹杂着小葱的清香扑入鼻中,让他不再犹豫,夹起一块鸡蛋饼放入口中。
蓬松、软和、绵香、热乎,鸡蛋饼本身的味道淡淡的,反而更突出香味,鸡蛋和面粉独有的芳香清新怡人,牛乳更是平添了不少浓香,火腿粒咸口的肉香佐味来的正好,萝卜丁外软内脆,亦是清香。
这饼子虽薄,却一点都不瓷实,饼层中有许多发出来的小气孔,才能达到这么软绵的程度。
沈逸吃一口就爱上了,不知道这朴素的鸡蛋饼出自哪位厨人之手,竟能做得这么和谐可口。
“世子,就口粥。”朱岩欣慰地看着世子大快朵颐,吃这么快,小心噎着,同时感慨二小姐不愧是二小姐,头一次做早膳,就洞察了世子的胃口,做的这么合适。
既然鸡蛋饼能做这么好吃,红豆粥想必也不差,沈逸拿起勺子搅了搅,粥中的热气争先恐后散发出来,带着稻米谷物清香的味道直扑鼻翼。
红豆粥炖的黏糊糊、糯唧唧的,他吹了吹送入口中,顿感软、糯、甜、香的口感和味道齐齐攻占舌头,红豆软面、糯米软糯、黑米筋道、芍药嫩滑、花生爽脆,各有滋味。
他欣喜道:“这粥也不错,竟比永宁街老粥铺做的八宝粥还好喝。”
朱岩也笑道:“世子喜欢就最好了。”
于是沈逸开启了一口鸡蛋饼、一口红豆粥的早餐时间,所谓“永动机”,大概就是沈逸这样的,吃完一口饼惦念着红豆粥,喝完一口粥,立刻想起了饼。
如此合口味的食物,倒让他想起江家那小姐来,她做的早膳,该是也这般好吃吧?
前几日,母妃同他说起想请江二小姐来王府做饭时,他是十分欣喜的,且不说江二小姐的厨艺如何,单是人在王府里住着,自己这颗半死不活的心恐怕都要跳动得更厉害些。
若再能吃到二小姐做的饭,那怕是再幸福不过的事了,想想都让人神向往之,为之激动。
可他不能这样做,这副破身子是永远的拖累,说不定就被哪一年的寒冬给带走了,自己的命如此朝不保夕,有何资格去和江二小姐相处,平白连累人家姑娘的名声。
况且江二小姐是正经小姐,来王府做饭总不是个事,京城中的人本就对这个长在乡野的小姐颇为不认可,若再将这事传出去,二小姐不知道又该受怎样的诋毁。
心中期待着,口中说出来的却是:“母妃,算了吧,别劳烦人家小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