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想回三十三重天,还是不想履行他身为圣尊的责任和义务,亦或是有其他原因?
讹兽愤愤的咬了一口萝卜:呸!还是肉肉好吃!
这什么逼玩意儿山,方圆十里内愣是连个牲口都没有,想吃肉都找不到地儿!
想到这里,它又才仔细回想了起来……这山,还真他娘的有些熟悉哦。
想了好半天,他终于是想起,那个大雪纷飞的日子……它随圣尊所见的那渡劫少女了。
啧……
讹兽猛地倒吸一口凉气,一爪子拍在自己的脑门儿上。
好吧,它终于是想明白了。
那老男人可真是狗啊!
为了撩妹竟能做到如此地步!
以前就暗恋人家小姑娘,这次好了,为了撩妹干脆连自己的真实身份都不承认了。
论不要脸的本事,老男人还是第一名啊!
这样一来,不就没那什么正邪两立的狗屁麻烦了吗?
他也能摆脱圣尊的身份,当一坨狗皮膏药,死皮赖脸的黏着人家小姑娘了。
更何况……连儿子都有了。
讹兽估算了一下,这起码也得黏个一千年什么的吧?
圣尊可是个‘长情’之人,一千年之后才可能腻的。
讹兽蹲在菜园子里,森森然盯着扶渊,那两道目光都恨不得将扶渊看出两个洞来。
扶渊何等的敏锐,自是一早就看见它了。
“枯枯许久未吃肉了,红烧兔子如何?”
温枯,“嗯?”
扶渊,“养只兔子总偷你的菜,不是什么好东西。”
讹兽,“……”草!
什么东西!为了讨好自家媳妇儿,连兔兔都能送去祭天的吗?
没人性啊,畜生!
它委屈的不得了,却压根儿就不敢蹦出去在扶渊面前晃。
谁知道那狗男人为了讨好媳妇儿会不会真干出这样丧心病狂的事来。
温枯只见得菜园子里一阵晃动,就见得那秃毛兔子飞似的跑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