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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妻子救人险些殉命流产(第2页)

有一次,陈奉魁碰到村子里两个怀孕快要生孩子的女邻居,他对她们挑唆道:咱们分地是见人有地。你们也可以为孩子要一份田地,不然的话,孩子出生后,不一定到哪一年才能分到田地。还有,嫁出去的姑娘无论户口迁没有迁走,都不应该再分田地了,可闫凤启却给她们分了田地,这等于是在婆家和娘家得到了双份地,这样分地根本就不合理。

其中,有一个婆婆本身就有点胡搅蛮缠,听他这么一“点拨”心里就豁然开朗了,她就串联一些村子里对这样见人分地的方法不满的农户,找各种理由问闫凤启要田要地,变着法的向他发难。

无独有偶,闫凤启一个自家屋里的叔叔,卧病在床两三年了,刚分了一级地他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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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子里的就有人要死者的家属退地,死者的家属说分地的时候,人还活着了,讲的是见人有地,他自然就不愿意退地。

别看现在的土地没人愿意种,但是,在80年代初,农民对土地可是惜地如命的,为了一个小地埂子都会争的脸红脖子粗的,甚至打架。

农村的事情本身就有点错综复杂,又没有一刀切的文件做依据,有些事情全靠农户的公知良俗来维持的。

所以,经陈奉魁背地一挑唆,那些人就该给闫凤启吵闹了,有一次分田地时,在陈奉魁的蛊惑下,闫凤启分地的账本子也被人抢过去撕烂了,丈量土地绳子也被人用铁锹给斩断了,地也分不下去了。

听他们抢账本、斩绳子的理由又都很充分,也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而闫凤启又没有执法权来处理他们,况且他们的一些借口,听起来也有点合理不合法,合法而又不合理的那种胡搅蛮缠的歪理。

闫凤启见地分到半途而废,就分不下去了,于是,他就卧泥撂挑子不干了。

面对群众分地的呼声,大队干部就到大闫湾来开社员会组织分地的事情。

既然闫凤启不愿意干了,要分地,就得重新选一个队长出来当带头人。

在一次群众会上,大队干部就问社员有没有毛遂自荐自己出来担任队长的,或是有更好的分地方案说出来让大伙听听。

别看有些人私下里胡搅蛮缠时说的是头头是道,但到了十字架上,却没人能说出让人信服的主意了。

会场沉默了一会后,陈天达清了清嗓子说:“只要我当上大闫塆的队长了,按我的方法分地保证有90%的群众都没有意见。”

大队干部和社员都想听听,陈天达的分地方案,都催促他快点说。

只听陈天达说:俗话说,没有规矩,成不了方圆。见人有地的方法是对的,但得看是怎样个见人有地法。首先,嫁出去的姑娘只要不是上门女婿的,无论户口迁没迁走,她不在大闫湾吃饭,也不为大闫湾的生产劳动做贡献了,她就不应该分田地了,我先保证,我出嫁一年多的妹妹不要田地了。

第二,没有娶进门的媳妇或是没有出生的孩子,都不应该分田地,就像咱们坐火车一样,你没有赶上这趟火车,不能怪别人,你只能坐下一趟了。

第三,现在上面有土地五年一小调,十年一大调的政策。生产队里再拿出来20亩集中地,再加上将来有退地农户退出来的土地,五年后,再把地分给那些新增人口的。

陈天达又对他的分地方案,做了一些具体的解释。

大队干部和社员听了他的分地方案后,都觉得切实可行,对此,又做了一些补充和完善。

最后,大队干部在现场组织了队长选举工作。

陈天达以高于闫凤启三票的优势当选成了大闫湾的队长。

事后,人们才知道他的分地方案是陈奉魁教给他的,指他的头脑是想不出这个比较好的分地方案的。

村子里人之所以给陈奉魁取了个“老猴精”、“老妖精”的外号,就是他精明的头脑,大多数用在了算计人的上面了,总爱搞明一套,暗一套,两面三刀的事情。

再来说说那天早上我碰到的一个让人糟心的事情。

我跟陈少兵到街上去做贩卖猪娃的生意时,正好在街上碰到了陈奉魁,出于礼貌,他又是个老人,我就跟他打了个招呼。

谁知陈奉魁“嘿嘿”一笑,阴阳怪气的笑着对我说道:“国勇,这几个月,你雀雀哄哄的贩卖猪娃,不少赚黑钱吧?”

我听了之后,心里非常生气,心想:这个老头,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不会说句人话呢。

随即,我就回敬了他道:“咱当地的猪娃,如果不是我们这些猪娃贩子运到外地去卖掉,咱们自产自销的话,一个猪娃儿,几块钱一个还不一定卖得出去。你说我雀雀哄哄的,你就没有雀人吗?我家凤娇上次在你家里换了5斤水豆腐,回去立下来的有几两水,你怎么不把豆腐压干一点呢,把水也当做黄豆卖给人家了,这不是雀人、骗人又是干什么呢。一斤黄豆明明可以磨三斤多水豆腐,人家一斤黄豆,你为啥不给人家三多斤水豆腐,只给人家一斤半,为啥还非要赚人家的黄豆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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