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离上海的那一天,李鸢看着逐渐远去的云层,心里却再也没了当初来时的迷茫和无知,她清楚的知道自己要去往哪里,要去做怎样伟大的事,她的归宿又会落在哪里。
海纳尔在她身旁陪着她。他是个奇怪的人,明明自己的生活足够丰富多彩,足够张扬肆意,却还是愿意陪着她一路同行。
李鸢握住他的手,海纳尔微微一滞,反过抓紧了她的手,李鸢的拇指划过那道伤疤,如今它已是从根部愈合,不再疼痛,它生于人,也消于人,它不再是丑陋的伤疤,而是真正意义上另一个英雄的象征。
“我跟小飞说好了,走退役军人特招岗,回去以后呢,继续跟他一起战斗。”
这是海纳尔的理想。
他从来都怀念自己的战友,如今终于真正有了底气和他们再次站在一起。
李鸢为他高兴,她不认为一个人爱一个人就要将自己所有的精力和时间交付给对方,正如她的使命,她不会永远留在某一处,他也不会永远陪着她。
“好,殊途,但终会同归。”
麦麦也好像轻松了不少,昨晚她将自己稿件的最终修订版交由了编辑,这是她第一次写非言情的小说,小说的主角是他们四个为原型,名为《雪山豹影》,她想写雪豹,想写家乡,想写众神之地,想写自己长大的地方。
终于,要结束了。
沈从文忽然跟她说话,让她回过神来。
“干嘛?吓我一跳。”
“啧!”沈从文无语了,不高兴了:“跟你说件事,你就这么不耐烦。”
麦麦不耐烦的抬眼:“看什么?”
“看云呐!哎,李鸢,你们也看外面,云多好看。”
沈从文自然不会是第一次坐飞机,但他从来没有仔细看过外面的云,此刻好朋友都在身边,他竟心情舒畅的将目光落在了外面,这一看才发现,晨起的云间是如此美的震撼,金霞照亮每一朵云,穿过云层散发出丁达尔效应的光束,好像他们不是在飞往某一个城市,而是向着圣殿光辉而去。
李鸢和海纳尔他们也被震撼到了,海纳尔拿出相机,对着窗边拍了一张照片,然后递给李鸢看,李鸢接过相机,看过去,镜头里是万里的霞光和自己的侧颜,目光安静且释怀。
“你都快成人像摄影师了。”
“其实,你也是风景。”海纳尔笑着说:“我人生的风景。”
一天一夜之后,飞机落地昭苏天马国际机场,几个人迫不及待的下机,都像是完璧归赵的碎玉,回到了新疆这片大地。
沈从文叹了口气,然后张开口高呼:“再见了,黄浦江边的高档晚餐,你好,草原公路旁的大盘鸡店!”
麦麦和李鸢一人给他胳膊上来了一锤,压低声音,一脸嫌弃的表情催促他:“别丢人了,走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