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麦刚抄了百臂魔君的老巢,钱多得豪侠宝库都放不下,正是他此时豪横的底气。
“这……”
“我先跟萧兄说几句。”
凤修怀把萧麦拉到一边,惊疑地问道:“萧兄,京城寸土寸金,你说的这种房子,月租少说得七八贯,我都嫌贵,你付得起吗?”
“还可以。”萧麦光现钱就有一千贯,够租十年。
“你哪儿来的钱?”
凤修怀满腹狐疑,只因萧麦此时的装束,怎么都不像有钱人。
“当保镖挣来的。”萧麦随便扯了个理由。
“那也用不着糟践啊。等你在捕门过了见习期,自然会有地盘分给你,何必在别处租房?”
“分了地盘,也不能霸占民宅啊,到时候不还得租?早租晚租在哪儿租都一样。”
“啧啧。萧兄可真是个怪人啊。”
最终,老齐帮萧麦物色了一间很让他满意的宅子。
不但满足萧麦的所有要求,兼具主厅、卧室、厢房、柴房、马厩,还附带一个地窖。
风景也不错,庭院内有一株枣树,犹如画龙点睛,赋予了宅子生机勃勃的活力。
萧麦虽不能见,但光是听到清风吹拂嫩叶的沙沙声,就足以令他心旷神怡。
这地方不止萧麦喜欢,红鬃马也很享受,自己去到马厩,“扑通”一声卧倒,然后挺直四肢开始睡觉,模样很滑稽。据说,马儿只有在感觉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才会躺下来睡觉。
萧麦后来知道,居无定所时,一旦切掉游侠身份,红鬃马就会跑到没人的地方消失;但有了带马厩的住所后,红鬃马就会在闲暇时待在马厩里,顺便给萧麦看家护院(但不切换游侠身份不让骑)。此事表过不提。
当然,租金也不便宜,房东开价十二贯,凤修怀帮忙砍到了十贯钱,萧麦一口气支付了半年的房租。
最后,房东推荐自己的侄女,来给萧麦洗衣做饭。商议过后,约定一日三顿饭,三日洗次衣,月薪八百文。
之后,萧麦在京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
为了庆贺此事,凤修怀提议,喊上几个捕门弟兄,一起大吃一顿。
萧麦以忙于准备武举的理由,婉拒了凤修怀的邀请,但为表谢意,他单独请凤修怀吃了一餐,地方就选在最初议事的酒楼。
落座后,还没点菜,萧麦就先问起了歌伎之事:“掌柜的,今日我与凤兄来时,在台上表演的姑娘,怎么称呼?”
“哦,她叫潘小桐,客官找她有事吗?”
听萧麦提起小桐,凤修怀的神色,顿时起了微妙的变化。
“凤栖梧桐,真是个好名字。请她登台演出,要多少银钱?”
“小桐每日未中登台演出,客官可以免费观赏。”
“明日无暇,就要今日,请她专门演出一场,花费几何?”
“这……”掌柜阅人无数,一眼瞧出,萧麦不是个有钱人,心想没钱还装什么蒜,难不成想借着凤修怀的官威,白嫖姑娘的演出?于是随口胡乱报了个价钱:“少说也得十两银子。”
萧麦二话不说,从怀中掏出两锭银子,拍在了桌案上:“那就请小桐姑娘受累,唱两场。”
“广施恩泽。基础奖励:强化点+1。”
此时,萧麦已将红鬃马安置在厩中,身份切换为了豪侠。
掌柜拿起元宝,掂量了一下,顿时心花怒放:“公子且稍待,小的这就去请!”
凤修怀则对掌柜怒目而视,盯得掌柜很不好意思,忙不迭地走出了雅间。
“十两银子,未免也太多了。冒昧地问一下,萧兄给人当保镖,究竟赚了多少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