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中跳舞和唱歌的那个女孩子到底是谁,你不用管。”
“她就是我音乐工作室的一个工作人员。”
“你是我的合伙人,这些歌曲都是我在看到你直播之后让她为你量身定制的。”
“所以你看了之后,对我刚刚说的提议有什么意见?”
“如果没有意见,你可以把这份合同给签署了。”
让你递了一份合同给李静雯。
李静雯看了一下合同。
合作的内容其实比较简单。
也就是双方合作的模式和合作的待遇。
合作模式非常的清晰明了。
分为两个阶段培养阶段和发展阶段。
第1个阶段就是培养阶段。
这一阶段,杨凌会为李静雯提供每个月1万块钱的工资。
李静雯就按照杨凌的要求唱歌表演并且进行直播。
直播的时间有着详细的规定,每天直播不少于三个小时,每周直播不少于5天。
这个时间,其实李静雯还是能够接受的。
毕竟她每天直播的时间远远的高于三个小时。
而且现在是每周七天都在直播,只是效果不好而已。
这期间,李静雯唱的歌以及跳的舞的版权是属于杨凌音乐工作室的。
李静雯可以个人表演,但是不能够用这两首歌和舞蹈来进行个人盈利。
所有的盈利都是属于音乐工作室。
这个提议和要求,李静雯是完全赞同的。
毕竟杨凌每个月能够给她提供1万块钱的工资。
要是没有杨凌,就依靠直播和打赏,一个月可能连1000块钱都没有。
第2个阶段就是发展阶段,发展阶段有很多限制条件。
比如说李静雯在全网知名平台的粉丝数量达到了一定的数量。
歌曲或者是舞蹈,全网的播放量达到一定数量。
达到一些限定条件之后,那后面就是工作室和李静雯进行分成。
李静雯能够从全部的利润之中获得10%的分成。
当然1万块钱的工资是保底工资,不计算在其中。
李静雯详细地看了合同之后,又看了杨凌一眼。
她没有丝毫的犹豫,立刻就在合同签署名字那里签上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