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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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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后给我一个地址和电话,是我爸爸住的酒店名字,具体到房间号。说如果我想见他,我就可以直接去找他。在这之前他们就已经见过面,他犹豫了半天,对我说他的真实感受:“我觉得他……不像坏人。”他这句话说得没有什么说服力,他无论看谁都不像坏人。

我肯定不算想见他,我作为一个小孩,想要见抛弃我十八年的爸爸是件有点奇怪的事。但我眼下空虚至极,迫切地想要找一点事做,多一点成熟经验,是好是坏都无所谓,只要它足够新鲜,让我的人生不至于在泡男人和读法国文学这两件事之间打转就可以。

我再次问范世朝要我爸爸的照片,这一次更加仔细端详我这个从天上掉下来的便宜爸爸,我和他的眉眼确实是有几分相似,他年轻的时候应该长得不差,而我只要保持住不发胖,就不至于四十几岁时变成他这副样子。何况我们血脉相连,因为我妈妈不打算真的要我,我还姓着他的姓。

“可以。”我非常无所谓地说,“我可以见他。”

“要不要告诉你哥哥?”范世朝问我。

我想了几分钟,假装深沉地摇头。算了,还是算了。我可不想在这种事上招惹严栩安。

我打算简单点,直接去酒店找他,在这之前我唯一踌躇的地方是我要以怎样一种形象面对他。当个惨遭妈妈抛弃的小孩?是该小心谨慎还是叛逆期正盛?我对着镜子打量我自己的脸很久,最终决定来一点不一样的——我要扮演一个非常懂事乃至无情的上等公民。他的存在可有可无,我压根不在意他想对我怎样,我见他只是出于礼貌,以及我并不介意知道我真正的来处,我的血缘和我的基因,还要给我朋友一个面子。

范世朝送我过来,他自告奋勇当我的监护人,要保证我的安全。他在车上问我,见到我这个便宜爸爸之后要说什么。我不知道,我哪能知道,这要先看他的态度,如果他告诉我他有十个亿可以给我继承,那他希望我说什么,我就可以给他说什么。

我们是在酒廊见面的,我们三个人都人模狗样,谁都不愿意输给谁。范世朝穿一身像是参加电影节颁奖典礼的黑色西装,我身上穿的套装是当年我准备穿去大学面试的,没能用上,现在提前在这里面试一个人的儿子。

也不至于,我们是相互选择。我爸爸看起来比照片里要像个人一点,没有我想象中那么臃肿,他很小心地喊我名字:“加宁。”我忍不住看一眼范世朝,他对我摇头,意思是让我不要着急认亲。

他明白,他会给我时间。他先讲公式的客套话,说我现在个子窜得好高,他都不敢认我,然后才问我是否有空坐下来。在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他喝下半杯威士忌,终于敢给我讲他过去这些年都在做什么,为什么没有找我。

那些故事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我听得不大专注,眼睛总往前面两个女孩的露背裙上瞟。反正是他在我出生后三天就去了美国,在我五岁的时候回来一次,给我买玩具和巧克力。买的遥控坦克、维修工具箱和模型手办,巧克力则甜得要命,把我好几颗牙都蛀掉,连累得现在都没长好。

这件事我有一点印象,那个时候我妈妈是个如假包换的美人,家里来往的大人很多,一个个都拿我当个吉祥物看。我记得他是那群大人里有些不一样的,原来他是我的亲爸,这叫血缘的天然吸引。

现在他如今不同往日,变得更有钱,他玩证券的同时还做一堆别的生意,跑车金表应有尽有,却年近五十想起来自己没有后代,所以才要找我。他说是这样说的,他的意思是他没有再和女人生过孩子,那么也许他找男人,我是遗传他。

作为交换,我也告诉了他我的现状,只隐瞒了严栩安的部分。我也没有在刻意隐瞒,但说到一半的时候,我意识到在剔除掉严栩安之后,会让我的整个人生显得单薄甚至可悲。

于是我爸爸知道的信息是我这十八年过得很不幸,妈妈宁愿在澳大利亚养袋鼠都不愿意养我,我这个儿子当得太挫败,在这里举目无亲,但我自己却很争气,还在为未来做打算。他听得很感动,要我和他一起走。他承诺我,无论我是想读大学,做生意,或者做其他事,他都能满足我。

我没有立刻答复他,结果给得太快反而显得我才像个骗子。“让我想一想。”我很深沉,“只要几天,不会太久。到时候让我联系您吧。”我甚至还对他用敬语,差一点就要和他握手了。

离开酒店后范世朝带我兜风,去广场喂鸽子。那里的鸽子都不怕人,见到人就围上来要玉米。我们并排坐着搓玉米粒,像村长家的两个白痴儿子,不明白为什么进城后还是要搓玉米给鸽子吃。他太敏感,总是怕我难过,把他自己遇到这种事后的感受往我身上代。他咳嗽一声,假装正经地给我讲这样的机会还是最好要珍惜,严肃得像我的初中班主任。我应该继续去读书。其他东西什么都是虚的,只有落在我自己身上的才是我的。

我不想再瞒他了,我不愿意每次在和他在一起的时候都心怀紧张和愧疚。我让他带我去酒吧,我们都走到门口,我又说算了,我们去唱通宵。他深吸一口气,用一种想掐死我的眼神看我,让我滚上车。

他点了一些很蠢的,那种他肯定不会在严栩安面前点的歌。如果严栩安也在的话,他肯定会点全世界加一起不一定有两百个人听的意大利地下音乐装洋逼。我半死一样靠在沙发上吃爆米花,听他用奇怪的腔调唱那种很弱智的歌词,他唱到第三首,我对着麦克风说:“你让我唱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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