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刚落,莫冲终于听到类似加特林机枪枪管转动的声音还有战斗机发动机的嗡鸣声。
压力陡然从后方传来,莫冲额头滴汗,艰难回头看去。
下一秒,莫冲瞳孔骤缩。
身后楼宇之外,不知什么时候部署了一架F18超级大黄蜂战斗机,战斗机的机炮口正对着他。
手枪打飞机?
极度荒谬的感觉浮上心头。
莫冲捏了捏手里的转轮手枪,忽然他就觉得自己的使魔不香了。
“哈哈哈,绝望了吗?夏国的战士,我告诉你,我的航空史密斯是力速距3A,它是无敌的!”
莫冲面如死灰的表情,让约翰愉悦无比,他就喜欢看到别人临死前那种绝望,麻木的表情。
“对了,在你死之前,我问你个问题,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另一位同伴去了哪里?”
约翰左眼上的绿色眼罩是一个热成像反馈仪器,他的使魔--航空史密斯一直通过热成像扫描仪扫描附近有可能潜藏的秘境使徒。
令约翰非常不理解的是,热成像扫描仪只扫描到一个热源体,那就是他眼前这个年轻的夏国战士--莫冲。
问题来了,离开西区特战编队的一共有两个人,除了眼前这人,另外一个人呢?
约翰感觉到一丝不安,他非常不喜欢这种感觉。
莫冲笑了,他毅然扣动了手枪扳机。
“砰砰!”
镰刀螳螂挥舞手中镰刀,挡在约翰面前。
两枚子弹突然在空中变向,绕了个弯飞向约翰的后脑勺。
“叮当!”
另一只镰刀螳螂站在约翰身后,替约翰挡下了致命一击。
“混蛋!”约翰在同一时间命令航空史密斯开枪。
航空史密斯挂载的航空机炮子弹口径是28mm,射速是1600/分,威力足以摧毁楼房。
只要命中莫冲,转瞬之间就能将他的身体撕成碎片。
前提就是要命中目标。
莫冲就地翻滚,手脚并用,以极快的速度冲到楼顶边缘,纵身一跃。
航空史密斯的机炮子弹犁过地面,将楼顶板砖撕碎,烟尘弥漫。
约翰挥手清理烟尘,他看向莫冲落下的方向,面露狰狞之色。
“跳楼也别想躲过我的追击,航空史密斯!”约翰操控战斗机调转机身,向莫冲撵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