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和先生所言甚是,然绍西行并非与那两国开战,实是那两个帝国盛行奴隶,我等只需要用金银珠宝便能换来无数的人口。”
“奴隶卑贱,可能成事?”
“子曰,有教无类。初入我夷州地界,奴隶依然是奴隶,但若他们能通汉话,习礼仪,经考试合格,便能去奴籍,成平民,假以时日,异族奴隶亦能成为我大汉百姓。”
“即便如此,通婚何解?”
“文和先生出自西凉,汉人与羌人的通婚还不频繁吗?恐怕文和先生体内也有胡人的血吧。绍认为,凡继承我汉家文化的,皆可为汉人,与种群无关。”
贾诩面露微笑,孙绍说的可太合他的胃口了。
“如此一来,我夷州在短期内便可有大量人口补充,再吸纳澳州土著,以我夷州高产粮种的产粮能力,人口数量在二十年内将会有一个迁跃,届时估计不会低于两千万,以此为基,吞吐天下自然不在话下!”
众人起身,对孙绍行礼:
“主公(少主公子)雄才伟略,我等拜服!”
突然,外面有人报告道:
“王上,有一队人马出现在银山城南门,求见王上。”
“是何人?”
“是瀛州中部偏北的一个部落,说有要事向王上禀报。”
“带他们进来!”
“喏!”
不多时,一名少女和一名少年被带到了孙绍面前。
少女不过十一二岁,身高却已经和成年倭奴差不多高,面容清秀,
少年七八岁的样子,容貌和少女有些相似。
“妾身卑弥呼,拜见天将军,”
她指了指身侧的少年,
“这是龟,妾身的弟弟。”
夷州大败狗奴国的事情已经在瀛州传开,作为夷州军最高统率的孙绍,便被称为天将军——在倭奴眼中,只有天神下凡,才能战胜强大的狗奴国大军。
“你会汉话?”
卑弥呼微微点头,
“妾身体内有和天将军一样的血脉。”
瀛州离中原太远,所以在这个时间点能来到瀛州的汉人,多半便是秦始皇时期,出海寻找仙药的方士徐福和五百童男及五百童女。
所以眼前的卑弥呼姐弟,大概率便是那些人的后代。
“和你一样的人都在哪里?”
秦人留在瀛州的后代,这对夷州很重要。
只要有了这批人,那孙绍便能有效的倭奴国——所谓用倭人管理倭人,效率才会更高。
却听卑弥呼说道:
“此乃妾身的筹码,只要天将军助我复国,妾身立刻将母族所在位置告诉将军。”
“复国?”
“是,妾身本事邪马台国的公主,前些时日天将军大败狗奴国。狗奴国主恼羞成怒,不敢找天将军麻烦,却是北上攻打我等小国。
我邪马台国不敌,被攻破国都,父王被狗奴国所杀,我和弟弟艰难逃出,便来了天将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