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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第1页)

爱情其实是一件很莫名其妙的事情,往前回溯三年,那时候,如果你问房灵枢,喜欢邹凯文哪一点,房灵枢肯定会淫笑着告诉你:“喜欢他强壮有力呀!”

“强壮有力”要加着重号的。你房哥从来不卖纯情人设,就是爱开荤,开荤有什么不对?

再说了教他开荤的还不就是邹凯文吗?

房灵枢很难想象,自己和情人分别近三年,没有任何肢体接触,连电话都很少打,这三年居然就这么过来了,并且还过得守身如玉。

那时他和邹凯文提分手,话也说得很伤人:“你教会了我这种事情,我觉得我戒不掉,你在美国,我在中国,劈腿出轨我一样都保证不了,搞不好还会出去约炮,到时候我没脸见你。”

就这么算了吧。

“别为我耽误时间。”他在kevin面前低着头:“会有比我可爱的男生。”

kevin不说话,只是深深地看他。

时间证明一切,它冷酷地教房灵枢明白,戒不掉的不是“性”,戒不掉的是“邹先生”。

邹先生不在,何止性被戒了,连带爱情也全戒了。

或者说,根本不用戒,因为不是那个人就根本爱不起来。爱过就会懂,可能那个人不是最合适,有许多原因让你们无法在一起,但离开他之后,全世界都变成灰色的,他们变成“不可选择项”,彩色的选择项再远再艰难,也没法掉头去找别人。

它逐渐变成一个伤感的梦。

许多次,在梦里,房灵枢设想过他和kevin的重逢——各式各样的——须得金川案破了,他戴着一身的奖章,飞去德州,先给邹凯文的老爹来个突然袭击,送一套迷你兵马俑,然后花枝招展地等邹先生从纽约惊慌赶来,邹先生恐怕要说:“甜心,为什么不先通知我?”

这是纯情版的,还有不纯情版,大家都懂,就不说了吧。

梦只是梦,房灵枢很怕梦会醒,因为时间总是不等人,他怕真的等到那一天,他去了美国,而邹凯文已经有了新的男友,那要怎么办呢?

邹先生是这样迷人,风度翩翩,全身上下都是男人的荷尔蒙,自己不在美国三年,不知道有多少小婊砸要往他身上凑。

想起来就觉得又酸又疼,但路是自己选的。

他选择了要为金川案十数条人命伸张正义,就要用眼泪和孤独来面对他放弃的爱情。

没想过重逢是这样惊心动魄,可又是这样平淡。

房灵枢在病床上躺了一天一夜,醒来已经是黄昏。他缓慢地睁开眼,一片暮色里,有人握着他的手,歪在床头打盹。

房灵枢回转眼睛去看他——真的英俊,睡得七倒八歪也还是摄人心魄地迷人,他的面貌是纯正的华人长相,须细细观察才看得出,他鼻梁较之普通华人要略高,五官轮廓也更深刻,那是他血液之中混入的异族血统。

房灵枢喜欢他的眼睛,藏在一双浓眉之下,阖目是威风的英挺,睁开是温润的优雅。他也喜欢他的嘴唇,是小说插图里常画的那种,男性充满诱惑力的双唇,适合于侃侃而谈,吸引一切人的目光。

当然,更适合接吻。

只是邹先生现在有点狼狈,失了往日冠带济楚的风情,他脸上划伤了,头发是洗过却没吹的散漫,不知为什么,也套着病号服。

他睡着了,手还紧紧地握着他的babyface。

房灵枢不肯惊醒他,只是贪婪地看他。

他就那么静静看着他,片刻,打盹的帅哥微微笑了,帅哥闭着眼问他:“宝贝儿,我好看吗?”

房灵枢也笑了:“滚蛋。”

kevin睁开眼,俯身来看他:“知不知道你睡了一天?”

“你呢?就在我旁边坐了一天?”

“多残忍。”kevin拧一拧他的脸:“你躺在床上,我却只能看,想摸一摸你的私密地带,又怕被医生踢出病房。”

房灵枢被他逗得大笑起来:“骚公鸡!”

他伤后虚弱,大笑之中牵动伤口,笑着又喊疼:“啊都怪你逗我笑,这他妈疼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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