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瘪无奈,满是凄凉。
养条狗,养了十几年都有感情,更何况是个人呢,
就像刘彻说得,
若是寻常人,有些缺点也就罢了,
可在宫中,就必须成为完人,不然,你的缺点会被无限放大,酿下大祸!
“小一、小二背叛了狗儿,狗儿看不明白,是他蠢。”
“是,陛下,”霍去病接了一句,“两个小太监都是玉狗儿捡的,我让张贺审了一遍,
他们实则一直记恨玉狗儿自作主张将他们阉了,他们本没想入宫,只想做个男人,娶妻生子过了这一生。
所以,他们恨玉狗儿。”
“那小三儿呢?小三儿是玉狗儿自家亲戚吧。”
霍去病顿了顿,语气中满是怪异,
“小三儿也恨玉狗儿。”
“恨他在宫内是贵人,却早没把自己带进宫里。”
“他亲口和张贺说,他宁可要荣华富贵,当个太监,痛快十几二十年,也不想这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哈,哈哈哈哈哈!”
刘据愣了下,随后笑出了声!
小一、小二恨玉狗儿把他们带进宫。
小三恨玉狗儿没把他带进宫。
三人一拍即合,把玉狗儿害了。
还有比这更好笑的事吗?!
“表哥,你知道吗?
我听闻,自打父皇去了洛阳,狗儿在甘泉宫时,可威风了,人人都怕他,都唤他玉犬。
犬,是要比狗,凶一点儿的。”
笑罢,刘据用手点去笑出来的眼泪,
“据哥儿,我是有所耳闻。”
“狗儿贪财,也收了不少钱,可他又笨,又笨又贪财,能不遭此祸吗?
但,说实话,没了他,我也空落落的。。。。”
刘据顿了顿,问道,
“唉?表哥,你说。”
“狗儿该入宫吗?”
霍去病没点头也没摇头,下意识看向卷足几上的两块玉。
“我觉得他应不后悔进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