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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2页)

说完又欲盖弥彰似的强调,“我只是想要参加校庆表演,不想要留遗憾。”

田沁月女士半晌没说话,温把酒的心一点一点忐忑起来,手心抓着扫把,都是细细密密的汗。

她是有些害怕这样的田女士,像是浓烈的水,不言不语,却在无形中施压。从小到大,只要她做了什么亏心事,便会顶不住这样的压力,倒豆子似的说出来。

“小温,你知道吗?其实我一开始并不喜欢你爸爸。”

出乎意料,这次竟然是田女士先开了口。

温把酒没说话,脑子有点懵,在她记忆里,父母好像一直很恩爱,几乎从来没红过脸。

田女士似乎也不需要温把酒的回答,她似是在回忆从前。

“我最开始喜欢的人是我高中的同学,是个成绩不好的小混混,但是少年人所以为的爱都很浅显,误把欣赏当做喜欢,自我感动,自我说服。”

“妈妈后来也因此做了很多错事,幸好最后遇到了你爸爸。”

“我不是在全盘否定,只是妈妈认为,如果真的足够喜欢的话,那就等彼此都成长为更好的人时再相爱也不迟。”

温把酒听懂了。

田沁月女士想告诉她,真正的喜欢和爱,那就算经过时间的冲刷,也仍然会保持那份悸动。

她不知道田沁月女士是什么时候发现她在恋爱,明明也不曾对她说过。

她很想大声的反驳,想说她真的真的很喜欢沈肆,却说不出口。

或许在大人眼里,他们这种青春期的小打小闹都不是真心。

温把酒没正面回答,她低垂着头,固执又蛮横地重复。

“没有,我只是想参加校庆表演。”

如同一张被反复撕开的纱网,嘶哑又狰狞。

温把酒的二胡从来没有拉的如此糟糕,只是单纯的发泄,没有任何乐感。

闹钟响了,发泄似的弹奏也戛然而止。

她给自己限定了十五分钟的平静时间,时间太长的话就会扰民。

其实她不是不能理解田沁月女士和温原同志做出的决定,毕竟一个穷凶极恶之人被逼到绝路,确实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而且这还是个有点权钱的恶人。

安全起见,案件结束之后搬家是最好的选择。

再说,温原同志之前也不是没搬过家。就温把酒有记忆起,少说也搬了五六次了。有时候是搬到其他市区,有时候是到其他省份,等事情平息了,再重新搬回来。

所以温把酒习惯了没有深交的朋友,这么多年也只有一个高宽宽一个发小朋友。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啊。

温把酒放下二胡,从口袋里摸出一只玉坠,是个葫芦样的酒壶玉坠,用暗金色的线串着。

——这是春游结束时沈肆给的。

当时他是怎么说的呢?

温把酒摩挲这玉坠,视线开始模糊。

——“明年给你雕个镯子怎么样?女朋友。”

校庆排练接近尾声,年级主任却突发奇想要将月考提前到今天下午,学生们一片哀嚎,又不得不抓紧时间多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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