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有两间房收拾一下刚好给她们住。
毓华因见常欢伤口痊愈,到了可以纹身的时机,三人一商量,便又给了农人几钱,添置些许生活用品,打算在这农家小院歇脚几日,调整元气,以备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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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间条件有限,尚未通电,晚间饭后,凌有喜挑来一盏油灯,在莹莹烛火照耀之下,她又拿出两根纹刺针。
说是纹刺针,不过是问乡人借的缝纫针,在火上炙烤消了毒,白日间又在村头里采摘可染色的凤尾巴花,研磨碎了,裹在针尖上淬了色。
“姊姊,你在外间等我,不许偷看。”
见毓华要作陪,常欢将她推出门口。
“我是你姐,名义上还是你义母,你在我跟前害羞什么?”
“我怕我疼,哭起来,在你跟前失了面子。”常欢半开玩笑地将毓华推出了门。毓华见她如此坚持,只好算了。
屋内,凌有喜一手拉过遮挡蚊虫的蚊帐,让常欢褪下衣服,看到她背上一道道结痂的疤痕,微微皱了皱眉,出神片刻:“你是怕你姊姊心疼你吧?”
常欢低下头,没多说什么。
凌有喜便转了话头:“刺什么?水中花?”
“你见过水中花吗?”
“当然没有。”凌有喜笑了,“我以为是你编的,哄你姊姊开心。”
“我不会拿我们的心愿开玩笑。”常欢语气低沉,一脸的认真。
凌有喜察觉,便也正色道:“那就刻别的。你有什么想法?”
常欢顿了顿:“都可以,只要遮住这些疤痕就行。”
凌有喜眯起眼,又仔细审视了一番她的背脊,末了捏着针的手轻轻一捻,在她背上毫不犹豫地刺下第一针。
“那就刻只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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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华坐在外间,不断喝着茶,还倒了两杯茶放在一边。她总想着找借口端茶进去瞧一眼。
说实话,毓华对刺青很好奇。
关于刺青,从前在学堂里的时候只是在教书先生的文章里看到过批判之辞,说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刺青大为不敬,不合孝道。
又说历史上只有犯罪流放的人才会刺青,叫“黥刑”,好人家儿女从没有主动去纹身的,可有一次,她遇到学校里一个年长的学姐,无意中窥见她手腕上纹了几多菊花。
花朵主色调是暗青色,但外翻下坠的几缕垂绦却夹杂着丝缕的嫩黄和艳红,勾缠在一起,妖娆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