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执上辈子看了很多写破案的书,更是将这两个故事写得非常引人入胜。
李秀才让几个儿子轮流抄书,花了三天将书誊抄好,放在学堂里供人借阅之后,学堂里的学子,便开始争着抢着看这两本书。
“我们县令大人办案,当真是观察入微!”
“县令大人太厉害了,他在那老吴进入公堂之时,竟然就通过老吴身上的细节,看出了老吴是做什么的!”
“原来人身上藏着这么多秘密!”
……
学堂里的人都在夸苟县令,可实际上……苟县令压根没有这样的本事。
是衙役提前跟他说了,他才知道老吴是干什么的!
不过他觉得书里写得东西很有道理,他可以学一学,以后就这么用!
苟县令这么想着,将之记了下来,还觉得将来黎青执若是做了官,破案一定比他还厉害!
其实黎青执这么写,单纯就是想到了他以前看过的那些破案书。
书里的侦探都擅长从细节入手,获得嫌疑犯的种种信息,他就将之写了进去,将苟县令描述得厉害一些。
苟县令……应该不会讨厌。
学堂里的人敬佩苟县令的断案方法,也对书里的一些句子非常喜爱。
黎青执热爱生命,下意识地写了几句鸡汤在里面,而这被那些学子反复诵读,摘抄下来。
“我将来,一定要成为苟县令这样的人!”
“苟县令说他身为县令,就应该要照顾好百姓……这样的官员,当真少见!”
“我最喜欢书里这句话……”
……
李秀才看到自己的学生那么喜欢黎青执的书,满意地摸了摸自己的胡子。
他的学生喜欢苟县令,苟县令肯定也会喜欢他的学生!
这个时代没有复印机,一部作品想要传开就比较麻烦。
一篇文章大概有两万字,想要抄完怎么都要两三天。
因此,黎青执都把这文章交出去十多天了,看过这两篇文章的,也就是李秀才学堂里的人。
而这个时候,庙前村的人,又迎来了农忙。
他们种下的第二茬水稻在炎热的夏日长得很快,眼下已经可以收割了。
这几天,随着水稻成熟,每天都有无数鸟儿来偷吃,庙前村的人即便努力驱赶,也还是被那些鸟儿吃了很多谷子,黎老根就天天在家里骂那些鸟,恨不得将它们逮住全吃了。
黎青执散步的时候来到自家水田附近,就见个子很矮的黎老根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蹦跳着赶鸟,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
农村人是真的很讨厌那些偷吃粮食的鸟,麻雀甚至被认为是四害之一。
当然这时候的鸟儿,也真的很多就是了。
黎青执扯下几颗谷子,放在嘴里咀嚼。
黎老根瞧见忍不住道:“黎青执,你的肚子是不是通了海,都填不满的?那些鸟儿偷我的谷子吃就算了,你也来偷!”
黎青执纠正他:“爹,吃自己的谷子,不叫偷。”
说完,他又摘了几颗,放进嘴里。
稻子的壳有点糙,但里面的米粒带着粮食的香味儿,挺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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