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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我的规矩才是规矩(第1页)

病人醒来,凌大夫的诊治告一段落。他用细笔写了药方,却没有交给犟丫头,而是递给了红蕊。

“小姐?”

红蕊用困惑的语气求问许沅,见许沅点头,算是得了答复,是以将药方折好小心收起。

许沅知道:应该是她在右间对小东西说的话,别人什么都不知,但他仍然是一字不落的听到了,所以直接把药方给了她们。

许沅将犟丫头拉到身前嘱咐:

“把窗上的挡布取了,让房间多通风;凌大夫留下来的艾草每隔一个时辰点一次,记得要每个角落都熏遍;你把有意义的东西收拾一下打包好,最多两天,我那边安排好了,就让红蕊过来接你们。”

说罢,从荷包里取了银稞子给犟丫头:

“偌大的京城,贵人多的是。我上街两次,你恰好撞着的都是我,想来是我们之间的缘分。你既求了我,我纵然再难,也不会对你们撒手不管。这银子拿着,先对付这两天。照顾好大家,等红蕊来。”

给犟丫头吃了定心丸,许沅便不再看她泪眼朦胧的样子,唤了红蕊与凌大夫二人一齐离开。

不怪许沅转向,明明出发时,人是在长乐市与瞿谢街的交界处,结果穿弄堂走偏巷依小路弯弯绕绕走了两盏茶的时间,脚下已是赤旸街地段。

他们一行人自然不会再循着来时犟丫头带着抄的近道原路返回,四人出了偏巷,顺着叫卖声往人流如织的主街上走。

犟丫头赶时间,带他们走的是近道,脚步不停还用了二十分钟,他们不急不慌慢慢往回走,四条街的跨度用了半个多的时辰,也就是说平均每条街步行需一刻钟;乘轿要慢一些,大概是步行的两倍,要30分钟,依古人的称法,是叫‘一炷香’;乘马较快,耗时是步行的三分之一,也就是五分钟的时间。这就说明,即使骑快马,从最南的苏蕤街到最北的玄武街,也需要半个小时30分钟的时间。

以前的许沅从不留心这些,因为她什么都不用管。

她最熟悉的是瞿谢街这一带,因为眼前这家主卖烟花的铺子。他家烟花品类丰富,绽出的图案样式繁多,是京城最有名、生意最好的“火树银花”。但老板在入京经营烟火发达之前,靠的是他祖父卖天灯来养活。

乡下人,穷,父母相继生病死了,只剩年迈的祖父和年幼的孙子相依为命。幸好祖父糊得一手的好天灯,爷孙俩全靠卖天灯的钱养活。祖父的天灯做得最精细,密口最严实,可样式守旧全是以前的模子,生意也有一单没一单的,交了孙子读私塾的束脩,常常饱一顿饿一顿的过着。好在孙子聪明,脑袋灵活,学了知识以后,在爷爷制作精细的基础上下了点功夫,画一副画,题一首诗,描一张像……样式新鲜起来,形象也生动了,买的人自然也比之前多。

老板进京做了烟火的营生后,就再没让爷爷做天灯卖了。但做天灯的手艺,爷爷不许孙子落下,更不许孙子忘了赖以生存的“本”。孙子为了哄老爷子开心,也亲自做一些放在店里,只是来“火树银花”的都为的买烟火,鲜有人去看那天灯。除了他——朝铭宸!

经“寒潭相救”和“中秋夜宴”这两桩事,许沅与朝铭宸之间竟真的互生了爱慕。

头一桩是他救她,后一桩是她为他挡箭。

自那之后,朝铭宸安排了自己的心腹在暗地里保护她,还把他的奶娘悄悄从乡下接回来教她宫廷礼仪、规矩,教她怎样掌家怎样去做一个当家主母。要出行,车轿就在门外侯着。需要什么,他都为她准备好。她只用做她愿意做的事,陪着他,爱着他,等他娶她入府,等他光明正大的告诉所有人,她是他的妻。

为什么许家后来落到那样的下场?为什么他们最后会是那样的结局?

“小姐?怎么了?”

许沅循声看去,发现红蕊担心的望着自己,凌大夫和小四也一脸疑窦的望着她。

“哦,没什么。我看着那烟花店想到中秋节赏的烟花,一时走神了。”

确实是因为烟花店,可不是为着店里的烟花,而是为着里边的天灯,它让她想起了与铭宸,不,是七皇子,放灯的那些时光。

没有人知道,朝铭宸在做某个重要事情的决定前、在遇着困境的苦闷时、在诸事顺心最得意时,都要放一回天灯,让心里安定平静下来。

在那个时间,他只许自己留许沅在他身侧。那些灯,也是许沅避了随从掩了身份亲自去店里请老板特制的。因为他的身份地位,他们,只信彼此。他,从来只许自己在他最爱,同时也最爱他的许沅面前展示自己心底的柔软与忐忑。

只是后来……

所有故事都会有“后来”,他们怎么可能例外。

在分别去往长乐市和迎福巷的岔路口,四人停下作别。许沅将小东西顺去的玉牌,矫说成凌大夫专注救人不小心遗落,她刚好见着,便拾来还与他。

“许小姐,在下阆州凌氏人,字傲霜,年二十,在长乐市与瞿谢街之间的迎福巷开医馆,有幸认识。在下乃江湖一草莽,粗鄙之人,如不嫌弃,可否交个朋友?”

许沅一愣,想着大家就只相识一场,也是好的,不料凌傲霜愿意和她这样的人做朋友。说实话,她一开始就嚣张的嚷嚷着要砸他的医馆,作为古代女子,她给凌大夫的这个第一印象,可算不得正面。

许沅倒不在意他是江湖人还是朝廷人,是高官还是平民,她交朋友,看的是为人品德,重的是相互心诚。

故学着他抱拳回礼:“在下许沅,年十三,贪财好色,庸人一个。大概……算是京城人士。”

凌傲霜被她不拘的行为引得一笑。看许沅行事老道,他以为她最起码是十五六岁,没曾想她竟这般小。

“我虚长你几岁,想腆颜称你一声‘沅妹’,可这京中规矩和忌讳太多,不知于你而言,合不合适?会不会给你惹麻烦?”

“合适。不麻烦。什么破规矩,全是些坑人的教条。京城的规矩与我无关,我的规矩才是规矩,您是‘凌大哥’,我是‘沅小妹’,没毛病!”

“好,没想到在京中能认到沅小妹这样豪爽的人,幸哉!快哉!”

“没想到我许沅这个京中之蛙竟能和江湖上侠肝义胆的朋友称兄道妹,幸哉!快哉!”

许沅说完,他二人相视,哈哈大笑。

红蕊庆幸让小姐把帷帽戴了,否则,就这个大笑,让人看了,不知要丢脸到什么程度!不掩着面容,明早整个京城就得把“许沅”这两个字给嚼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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