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衾微垂着眸子,心里突然多了些难以言喻的心绪,像是一团棉花,堵在了心口某个地方,有点涩,有点闷。
原来他们两个的重逢,中间隔着的不是只有空白流逝的时间。
她在田野飞纸鸢,水里捉虾的那些岁月里,他又是在干什么呢?
意识到自己将话题带向了某种不好的气氛中,谢淮岔开话题道:“害,不说这个了,我给你说说我们三个有志青年当年是如何勇闯华尔街的吧。”
闻言,黎衾也从刚才莫名的伤感中抽离出来,重新端起笑意,“好啊。”
她爱听故事。
“话说当年,本少爷……”
彼时,谢淮被家里送到M国读大学,为了逃避家族安排的命运,一边修学分一边拿着自己设计的软件开发项目处处投公司,无奈四处碰壁。
当时和他同样处境的沈吾之带着江闻洲突然来找他,问他要不要一起在纽约闯出一番新天地。
彼时他满心落魄,那两人身上却好像带着夺目耀眼的光,明明和他一样志气未酬。
最后他还是答应了和他们一起创业。
不为别的,就为沈吾之当时跟他说的一句话:
须知少时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
倘若现在有人在他面前说这句话,他一定会犯恶心到想拿板砖拍死那个人。
可笑的是,当时他居然还觉得这句话挺牛逼的。
三个人闯到最后的结果就是,谢淮灰溜溜回国半推半就地接管了家族企业,江闻洲转身当了厨子,只有沈吾之一个人坚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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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有多艰难,他和江闻洲都清楚。
如今的一切,都是他应得的。
故事讲完,谢淮杯中的酒已经见底,他又叫来侍应生重新拿了一杯。
今天开业第一天,来餐厅捧场的大人物不少,江闻洲有些分身乏术,已经很久没在门口见到谢淮身影了,转头远远瞧见那厮正悠闲坐在吧台跟人喝酒聊天。
“我说怎么找半天看不到你小子影子呢,合着在这儿偷懒呢?”江闻洲走了过来。
“叫你小子给我撑场子,你怎么给我歇了?”江闻洲看到谢淮旁边的黎衾,微微颔首。
谢淮是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
座位上的男人嫌弃地扯下那双放在自己肩上的咸猪手,“谁偷懒了,看不出来我这是在当护花使者呢?”
江闻洲手搭在谢淮肩上,“老沈人呢?”眼神四处张望沈吾之踪迹。
交谈的那群人已经不在室内。
谢淮继续没好气打掉肩上的手,“忙大事呢。”
终于,三人透过玻璃,看到了门外正跟人交谈的沈吾之,谢淮江闻洲同频摇摇头。
“要不怎么说真正实现经济自由的是老沈呢,我俩没他那么拼啊!”
沈吾之从外面回来时,江闻洲已经率先去接待宾客。
“那我就先走了。”谢淮见沈吾之过来,端起酒杯跟黎衾告别。
“老江那边正催我要我去给他帮忙招待呢。”
与迎面而来的沈吾之打了个照面,沈吾之拍了拍他肩膀,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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