屌丝文学

屌丝文学>我在地府直播弑君 常看书 > 第295章(第1页)

第295章(第1页)

>

萧砺还带回来一盒小木头片,是果木和檀木,烧起来的味道不坏。

冥想了半天,但火苗只会出现在她手中,而不是半空中。不用细想,这就是电影看多了导致有了思想钢印,用超能力之前非得做起手式不可。甚至准备了很酷的放火起手式,但没用上过。

可恶啊!

找了个盘子,把小木片放在盘子里,然后反复练习用心念点燃木片。

用一百颗的珍珠项链计数。

尝试了一百次后,急眼了,起来在屋子里转一圈,打了一套拳,坐下来控制住自己的双手,继续测试。如果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不需要起手式就能放火,会爽死。

忽然响起轻轻的敲门声,萧砺一分神,反而这次成功燃烧了木片,但不是稳定的小火苗,而是用力过猛的一个火球,卷着木片顷刻间烧尽。“谁啊?”

胡雁归:“主人,是我。”

“没锁门,进来吧。”

胡雁归推开门,进来后恭恭敬敬的侧身站着,请客人进门来。

走进来一个高大、英俊、威严的青年人,他看起来二十岁上下,肤色白皙光亮,浓密的眉毛,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穿着朴素而古老的直裾长袍,身上的气质极其复杂,虽然算不上落魄,却很是寂寥。走进门来打量坐在沙发上的中年女人:“你不站起来迎接我?”

萧砺迷惑的看了一眼狐狸,你到底请了什么人过来跟我见面,稳若磐石:“还不知道阁下如何称呼。”

“不值一提。”青年人大步走了过来,审视的看着萧砺。

萧砺依然迷惑,首先狐狸不可能带人过来相亲,但这帅哥非常在自己的爱好上,难道这是专供争宠的狐狸,要不是我师父监视着我、在这里肯定有明朝的监控摄像,真想笑纳。

实际情况是我今天不睡觉,彻夜打坐,更衣时都不换里面的长袖内搭。“请坐。”

“你未来有什么打算?”青年帅哥摸出一块金印,啪的一下扔在茶几上,淡淡光芒的屏障覆盖整个客厅,单刀直入:“想发展到哪一步?”

萧砺同时也在审视他:“你想得到什么?想加入直播弑君,想要进入后土宫?还是想为我工作?”

“你的宏图壮志盖过直播弑君和后土宫?萧砺,你想控制《直播弑君》?想成为城主,拥有一座属于你自己的城市?”青年人忽然笑了一下:“你没想过成为城主,但不止于此。”

萧砺是专门修炼过表情管理的,既能上班时发呆,也能藏着愤怒和惊艳。但在卓老师和万秘书面前能被看穿,太熟了,可能不用看。“你猜不透我想要什么,帅哥。”

“我看到你和朱元璋谈话。”青年人说:“你为自己的国家骄傲,不愿意屈居他人之下。”

萧砺不想在明朝的领地,和一个身份不明的人,探讨太多危险话题。当然了,鄙人效忠的对象有且仅有一个,我的祖国。

但她被人压制话题方向,压制的有点冒火,你小子谁啊:“有一种思想,认为一个人挨打了就送上另一边。先生怎么看?”

青年人突然眨了一下眼睛:“看情况。”

“我也是这么想的,看情况。”萧砺微微探身,盯着他的漂亮脸蛋:“这句话仅限于屁股,为止仅限于卧室,而不是脸,也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

“哈哈哈哈哈。”青年人放声大笑。

第135章“我见过楚汉相争,也见过汉初三杰。”

萧砺猜测他的来意,我是想控制节目组,但没有人能取代林云志,所以现在我们俩是牢不可破的联盟。城主什么的,你小子别给我画大饼,我也不会通过婚姻得到什么。调戏过后又实话实说:“《直播弑君》是一个整体,我和林祭酒志同道合,没准备改成一言堂。我不是朱明王朝的后人。”

“从古至今想要一言堂的,何止他一家?”

胡雁归端着托盘走过来,两只三钱小杯子放在主人和客人面前:“这是我们从家里带来的酒,酒具也是,先生不妨尝一尝现代的烈酒。主人,这位先生并非是哪朝哪代的皇帝派来的说客,他只为了自己而来。”

萧砺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应该是我的祭酒。尝一尝高度白酒,可能有点辣。你来自哪个朝代?”

青年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浅黄色直裾,还要外罩的黑色纱袍,多么鲜明的汉代风格,戴的也是小冠。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对于古代人来说太辣的饮品:“我见过楚汉相争,也见过汉初三杰。”

萧砺有点惊讶,那真是个很古老的朝代啊,两千多年前大概是吧毕业之后就把年份都忘了:“张良确实是个美人。若得他辅佐,我就心满意足了。”

是我们后土宫的超级大帅哥!是前任主持之一!没有嫌弃我师父的意思,但如果拜在张良门下,不仅可以伺机贴贴,他还能给我出更多的绝妙好主意。

然后,我们现代人表达激动情绪就是会拥抱亲亲。我发誓我没别的想法。

青年抬起漂亮的大眼睛,震惊之余略有怒意的瞪了她一眼:“你见过刘邦吗?”

“见过面,他和朱元璋一起来质询我们这个节目。”萧砺伸出酒杯,示意管家再次倒满:“刘邦是个高明的政治家,潇洒豁达,慷慨冷静,在可以放松的时候率性而为。我怀疑他还有很多后招,要慢慢施展。”

“正是如此。”青年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哀叹,微微垂下眼睛。他并不单薄,但身上有种矛盾的气质。

萧砺单身太久了,现在很自然的伸出手,握住他的肩膀,本来想问问你有啥伤心事,来让我摸摸。但对楚汉相争那段历史,也没记住多少,就记得明明是群雄逐鹿但你们两个强的过分:“我师父教我,在做事时和刘邦学一学,这可不好学,他好像是天生就会,尤其是善于识别人才。”还别说,这男的摸起来手感不错,体脂不高,人也不是很壮的那种,一切都刚刚好。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