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发生在平行世界,人物、时间、地点、事件均为虚构!请勿考究!)
2003年的六月,骄阳似火。
位于汉东省北部山区的一处幽深的山谷中,阳光透过树梢,斑驳地洒在清澈见底的水潭上。
水潭四周环绕着郁郁葱葱的树木,偶尔有几片落叶随风飘落,轻轻触碰水面,泛起层层涟漪。
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山谷的宁静。
两群身着古装的武者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他们的眼神中带着杀气,手中各持刀剑,在水潭岸边对峙着。
“Action!”
随着一声令下,武者们纷纷踩水疾冲,水花四溅。
水面上剑光闪烁,拳影交错,四散的水花成为了他们战斗的见证。
周围三部摄影机的镜头在不断移动,变换角度,捕捉着每一个精彩瞬间。
“CUT!左边的,走出镜头啦,再来!”
与水潭那边热火朝天的拍摄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隐藏在水潭上方一处溪流回旋处旁边的平地。
平地处,有一半在树荫之下,还算阴凉;而没有林荫遮蔽的另一半则热气炙人。
平地的大树下用石头简单堆砌成了一个火炉,炉上架了一只山鸡,正滋滋地冒着肉香气。
以火炉为界,一左一右坐着两个看起来不像是同一世界的人。
左边一人,身穿白色长衫、头扎发髻的古装男子。
他名叫霍歌,他是一位群演,身上穿的是戏服。
他身材高大挺拔,剑眉星目间透着英气,搭配额头旁边垂下的两条龙须尾,彰显出青春活力。
他举手投足间流露出自信与从容,整个人散发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帅气。
右边一人,身着蓝色短裤、黑色长裤,这是夏季警服。
这位青年警察叫祁同伟,后背微驼,年轻的脸上却带上了刻着一些岁月的痕迹,有些阴郁的眼神中透露出坚毅和沉稳。
群演和警察怎么坐在一起呢?
霍歌在18岁高中毕业后,因家里条件不好,没办法继续上大学,他就做了兼职货车司机。
他每一次开车送货,就会到目的地生活一段时间,打零工也好,上网吧混着也好,总之是一路走一路看风景。
就这样他走南闯北三年多,走了大半个华夏,甚至还去高丽、小日子、暹罗、漂亮国等国家转了一圈。
开阔眼界之后,他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想做导演。
他的偶像是漂亮国那位从卡车司机变成世界着名导演的卡梅隆。
于是追梦的他就从月入一万多的兼职货车司机变成了有上顿没下顿的群演,这群演一做就是两年。
两个月前,他在竖店影视城做群演时,得遇贵人。
他被那贵人推荐到现在这个剧组,他由于身手好,导演签了他做特约演员兼武师,随着剧组来到了这乌侗乡拍戏。
他昨天吊威亚拍戏时,没想到拉威亚的人没拉住,把他摔了下来,幸亏没事,只是手腕扭伤,导演给他放了一天假期。
但他还是敬业的化好妆,等着拍戏,不过等了一上午,导演都没安排他上场。
霍歌干脆在附近的山林里打了一只山鸡,拉了祁同伟一起来喝酒吃鸡。
说起来,祁同伟也是青年才俊。
他是汉东省警察学院刑侦学的高材生,毕业那年,他以笔试第一名,面试第一名的成绩,原本铁板钉钉要进入汉东省警察厅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