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倚的失眠症越来越严重,无论几点上床都一样睡不着。漫长的夜一分一秒从他睁着或闭着的眼前不慌不忙地走过,那种不快不慢、一成不变的节奏让人抓狂。别人酣睡的夜晚对他而言却是慢镜头下痛入骨髓的酷刑,无情地折磨着他全身大大小小的神经。
妻子去世已经半年。单位领导并没有因为他突遭丧偶之变而对他有所优待,反而对他各种挑剔。尤其新主任到任后便开始给他穿各种型号、各种款式的“小鞋”,从旁讽刺挖苦,把最棘手、最不讨好的工作交给他,在上级面前打他的小报告,大会小会不点名批评他等,这些都是家常便饭。他到底怎么得罪了领导呢?不知道。也许是别人在逢迎拍马的时候自己选择了沉默?或者是从未把新领导的各种外行话当作圣旨,而是坚持了自己的想法?还是没有具体原因,只是领导单纯地看自己不顺眼?天知道到底为什么。但“小鞋”穿在脚上实在太难受了,整个身体每时每刻都能感觉到那种勒进肉里的疼痛。
他无数次地想到结束自己的生命。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活着有什么意义?如果从12楼的办公室纵身跳下去,是不是就能一了百了?着地的时候会有多痛?那一刻会不会后悔?儿子连超越已经29岁,却还没有结婚,他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硕士毕业后被招聘到计算机研发中心上班,成为单位的研发主力和“别人家的孩子”,如果自己走了,他怎么生活?
连倚许是呆滞的目光和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的样子引起了儿子的警惕,儿子死说活说拉着连倚去医院看看,而且还给他挂了精神科的专家号。尽管连倚心里烦躁,但他不愿意拂了超越的好意。看就看吧,自己没病,只是高兴不起来而已,哪个丧妻的中年人能高兴呢?心电图、脑涨落图及各种提问,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如果不是顾忌儿子在门外殷切地期待,他简直想拔脚就跑。各种烦琐的检查完毕后,医生将儿子叫了进来,悄悄地告诉他连倚得了中度抑郁症。这个病不能着急,要慢慢调节情绪,让连倚开心,同时用药物辅助就能得到控制,如果不及时治疗,有向重度发展的可能,并有自残、自杀的倾向。
中度抑郁症?超越吓了一跳,怪不得父亲总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每天24小时脸上像6月的黄梅天一样从没晴过,原来他正在经历一场看不见的殊死搏斗。抑郁症这种病可大可小,小了可能是提不起精神,大了便是生死之间,而且彻底治愈十分困难,一定要找个解决的办法才行。父亲小时候家境困难,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从中学起就一边上学一边打工,大学4年谈了个特别喜欢的女友,又因两家的家庭条件悬殊遭到所有人的反对。对方是在蜜罐里泡大的娇小姐,根本不知道人间疾苦,而自己的父亲则连一双皮鞋都买不起。女孩儿爱他的才华,他爱女孩儿的单纯善良、善解人意,然而双方父母在拆散他们时却表现出出奇的一致——软硬兼施地用尽各种手段,最终逼得两个人分手。似乎他们在一起一定会惹得天崩地裂,双双走向人生的地狱。
既然娶不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儿就娶父母喜欢的吧!连倚像个局外人一样将自己的婚姻完全交给父母,他已经没有什么爱与不爱了,只剩下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的责任与义务。他娶了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妻子,是棉纺厂的女工,她生下超越后就开始不断地生病,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带状疱疹……各种各样的疑难杂症都聚齐了,在这可怜的女人身上几乎集合了各种能想到或想不到的病痛。老天为什么要惩罚她呢?她有什么错?虽然两个人并不相爱,但无疑都是善良的人。家里所有的钱都用来给她寻找偏方、吃药、治病,苦苦熬到儿子上班了,也把儿子挣来的工资贴补妈妈的医疗费,加班加点搞科研的奖金同样全部献给了医院,妈妈流着眼泪看着两个男人为她做出的牺牲,偷偷停掉了各种常规用药,病情陡然加重,最终撒手人寰。
剩下父子二人环顾空空荡荡的家,除了那些数不尽的痛苦回忆,别的什么也没留下。
现在只剩下父亲一个人了,他几乎从未为自己的生活考虑过。省钱、攒钱、尽心尽力照顾儿子。永远穿着破洞的背心和袜子,上街时甚至舍不得吃一顿快餐,去哪儿都是公交地铁,从不约出租车,如果被抑郁症战胜的话,他的一生将与贫穷、困顿、不顺、窝囊这些词画上等号。不行!这样不行!
任何一个含辛茹苦的人都应得到生活的回报。超越下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治好父亲的病,让中年的他感到真正的幸福。
就在此时,如天降洪福,他接到了老同学佟宇的电话。他们多年不联系,但超越也听得出佟宇的急切,他的语气又急又快,像一个想尽快背完课文的小学生。讲完后超越没弄明白佟宇说了什么,于是又从第一句开始追问,反复几遍之后终于弄清对方的意思。这个奇特的提议蓦然间让超越全身一颤,计划虽然大胆且有些荒唐,但或许可以一试,即使出现差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说不定这是一根把父亲从抑郁症苦海中拉回来的稻草,现在,除了用力抓紧这个办法没有别的选择。
晚饭过后,连倚照例坐在一楼巴掌大的小院里乘凉。他的家位于这个城市最旧的小区里,户型狭窄,破破烂烂,这里住的基本上全是在棉纺厂上班的职工,因为工厂是三班倒,小区随时都有人进进出出,哪怕是后半夜。他无神地看着院墙上灰蒙蒙的天空,那天空一年四季都没有晴朗过,雾霾无情地阻挡在人的视线与蓝天之间,成为永远的遮光板。
“爸,出去走走吧!我陪着您。”超越拿着一把扇子走过来,笑嘻嘻的。
“不,不出去了,一会儿就该睡觉了。”连倚哪儿也不想去,虽然他也并不想睡觉,甚至害怕提到睡觉两个字,但出去又有什么意思呢?到处灰蒙蒙的,看着就让人心烦。
“走吧走吧,长安公园每天都有人遛嗓子,唱得可好听了。有几个是河北梆子剧院的票友,水平挺高的,您不是最喜欢听河北梆子吗?”超越一定要拉着他出去,显示出从未有过的热情。
连倚拗不过,只得跟在儿子身后出了小区。
夏日的傍晚阵阵凉风习来,像是对热了一天的人们的恩赐。在这清爽的凉风中,公园里唱戏的票友们正有板有眼地放声高歌,真不知道他们哪来那么多高兴的事。
超越拉着父亲坐在紫藤萝下的长椅上,兴致勃勃地看一群老头老太唱了一段又一段。连倚却毫无兴致,这些人唱得太业余了,还好意思当着这么多人露怯,自己要是这个水平,绝不会在这么多人面前丢人现眼。他把头扭过去看那边跳绳的两个小姑娘,长长的头发在空中飞舞着,异口同声认认真真地数着跳了多少。
忽然,一阵空谷黄莺般动听的唱腔传来,势如裂帛又风流婉转,是河北梆子《辕门斩子》中穆桂英的一段,如此好听的嗓音一下子引起了他的注意。冥冥中,他似乎全身颤了一下,但为什么颤抖却不知道。
站起身看围成一圈的人群里,站在正中间的表演者已经换成了一个女人。比刚刚那些老头老太年轻多了,最多也就20岁,20岁的女孩子喜欢唱戏并且唱得好的并不多见。她身材纤细苗条,乌黑的长发随意挽了个丸子头梳上去,四周有些细碎的头发垂下来,平添了一种朦胧随性之美。一身碎花连衣裙,不算十分时髦,但却分外优雅。再往上脸上看时,连倚像被蜜蜂蜇了一样,长长的一根大刺瞬间扎进肉里,疼得人掉下泪来。
女孩儿面容姣好,五官搭配在一起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舒适,散发着某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美得发光。这张脸他曾凝视了将近4年,脉脉含情地、满腹心事地、缠绵悱恻地、五内俱焚地各种凝视。可凡,这是你吗?这真的是你吗?连倚拼命盯着眼前的女孩儿。对方却浑然不觉,依旧投入地唱着,四周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这是今晚所有人中唱得最好的一个,也是最年轻漂亮的一个。连倚想上去搭话,问问对方到底是谁,又觉得以自己的年纪过于荒唐了些,犹豫之间女孩儿鞠躬退了下去,再也找不到了。
晚上躺在床上连倚反复回忆着,那张脸肯定是可凡,大学4年他们朝夕相对,怎么可能弄错?但是她只比自己小一岁,应该也是50来岁的中年人,怎么会依然那么漂亮那么年轻呢?难道是她的女儿?这么说她也住在附近?阴差阳错,在他们分手30多年后,甚至以为今生永别了,却没想到突然又离得这么近。他心潮澎湃,此起彼伏,大学4年浪漫的时光如电影一样一幕幕浮现在眼前。这么多年来第一晚,他没有想到单位变态的领导,没有想到工作中的烦心事,却与遥不可及的青春对接,倏然回到那青葱曼妙的时光,那美好得无与伦比的初恋,它消弭了连倚心中无数的焦虑与暴躁,使他平静下来慢慢进入了梦乡。
从此以后,连倚天天晚饭后都到长安公园去,早早坐在亭子下等那些戏曲爱好者们开场,眼睛不住地搜寻,希望看到那个念念不忘的身影。但是几天下来却一无所获,他懊恼不已,恨自己当时为什么不冲上去一把拉住她。
许多人生的错过都在一念之间,等到懊恼时已是遥不可及。
他忘不了人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是可凡给的。她会瞒着家里,每个月分一半的生活费给他,给他买衣服、袜子、腰带、笔记本,反正一个大学生日常需要的一切她都会毫不犹豫地买给他,就像养了一个儿子。她从不嫌他穷,看电影时也是她买票和零食。为了照顾他脆弱的自尊心,还特意让他假期到亲戚家的公司去打工,只干了半个多月就给开了两个月的工资,当他拿到工资给她过生日时,她高兴得几乎要飞起来。
这个世界上,还有谁像可凡这样爱他,对他好呢?没有了,包括父母,甚至连最后的分手也是为了彼此着想。恋人可以选择,但父母却不可以,她要成全他做一个百分百的孝子,而他也要她能过上幸福生活。离开是为了祝福,转身是因为相爱。毕业时,她哭着走了,每一滴眼泪都像一把刀子狠狠戳在连倚的心上,戳得千疮百孔,血流如注。那一刻他感到被人掐着脖子一样的窒息,病了整整两个多月才慢慢好起来,从此他们天各一方,彼此杳无音信。
她过得怎么样?结婚了吗?嫁给了怎样的人?她一定很幸福吧!幸亏没有和自己结婚,否则那些艰辛和苦难岂不全要落在她的身上?他宁愿再苦10倍也不要她一起背负。现在,只要能远远地看看她,了解一下她的生活,哪怕要他付出任何代价都在所不惜。情感的波澜汹涌而来,拍打着连倚沉寂许久的内心,昼夜无止,使他片刻不得安宁。他肌肉紧张,若有所待,四处搜寻却又一无所获,日复一日这样重复着。
这本《爱情攻略》到底说得对不对呢?第一步先给男人一个美好而深刻的印象,然后坚决彻底地消失,千万不要以为趁热打铁马上进入下一步约会才是最好的方式,事实证明那是摧毁女性神秘感的利器。一定要把握好节奏,让男人在初遇的惊艳后立刻进入迫切的期待,接下来便是不断升级的希望、盼望、渴望,最好能让他发疯。第二步才是制造第二次偶遇的机会,在不经意间蓦然重逢,只有这样才能使那根绑住风筝的线越拽越紧。爱情真是这么深奥的一门学问吗?这本书的作者不知是谁,貌似胸有成竹、经验老到的样子。佟宇自己没有谈过恋爱,姑且就按它设定的套路来吧!人与人之间的相处真令人厌倦,远不如人与自然或人的独处更加从容、舒适。
周末下了班,连倚特意拐到并不顺路的一家肉店,超越最爱吃那家的五花肉,今天回家好好给他红烧一顿。儿子太让人省心了,不讲吃不讲穿,除了工作就是想着家里,连找对象的时间都没有,自己也该好好关心关心他。
他特意挑了一块三层肥瘦相间的新鲜五花肉,这样的肉用冰糖和酱油红烧最好吃了。正要付钱时,身旁响起一个脆甜的声音。
“师傅,给我两个猪蹄,要大个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