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干了,来吃饭吧。”
大爷刚刚离开,就是为了去煮今天的晚饭。
他平时一个人住在这里,很少去外面买食材,吃的很随便。
“就这个菜了,随便吃点吧。”
每个人的碗里,都有一个煎的焦黄的蛋,面条泡在奶白色的汤里,虽然简单,但是却能轻易勾起两人的味蕾。
“不嫌弃不嫌弃。”
苏白薇搬了几张板凳,三人围坐在一张被烟熏的黑漆漆的桌子上。
经过一天的相处,她已经大致了解了大爷的性格。
对方就是个刀子嘴豆腐心,虽然早上一直在赶他们走,但是她挖完土回来的时候,还不小心撞见大爷一个人在操作间偷笑。
“大爷,您一个人在这不无聊吗?”
一个人做不到烧瓦,身边也只有一只不会说话的狗,这样的日子想想就枯燥。
“你从城里来的,自然是不懂的我的乐趣。”
大爷咬了一口鸡蛋,反驳的说。
苏白薇不满意他的评价,当即就要杠起来,但是一想到对方悲惨的精力,就像是被针扎泄气的气球一般。
盛琰不知道这一件事,还一位她是被气傻了。
“别瞎想,你在我心里永远是最棒的。”
说着,他还将自己碗里那一只一口没动的煎蛋夹到她碗里。
对方看了看他的脸,又看了看碗。
正准备还回去,对方早有预判,立即用手肘挡住了自己的碗:“我不爱吃,你吃吧。”
既然他都这么说了,苏白薇也不强人所难。
干了一天活,她确是是饿了,这一碗满满登登的面条要是放在平时,指定是吃不完。
可中午三人关顾着弄泥巴,连午饭都忘了吃。
早上那一碗粥早就被胃酸消化的一干二净。
“汪汪。”
因为害怕盛琰,那只狗如今是不敢靠近苏白薇,只敢趴在三步远的地方,时不时叫上两声,引起对方的注意。
“大爷,它多大了?”
苏白薇好奇的问道,小狗的体型看起来跟当年的虎子差不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