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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走了(第1页)

再者,到黎影这儿,礼貌素养少给到孟修远身上。

“说说,那你讨厌我什么。”

“没讨厌你。”黎影勾唇,干巴巴一句,“但没说喜欢你。”

孟修远笑笑,扯扯身上的卫衣:“我的头发,我的衣服,我的脸,哪样不入你的眼。”

看着渣,这是直觉。

黎影摘下义工证,收拾好塞孟修远怀里:“婷婷,回去了,下午文化课。”

刚转身,柯承印扭着矿泉水瓶走来,脖子不再是索尼耳机,而是擦汗的毛巾,大背心,感觉挺有肌肉的样子,刚运动,又晒黑了点,没飞机上那次的皮肤白了。

“要走吗。”柯承印问。

黎影礼貌点头:“嗯,怕地铁赶不上。”

柯承印手带起颈间帕巾擦汗,批件防晒薄衣:“我送送你们。”

黎影挥挥手,说拜拜:“不用,后续你还有得忙。”

“你不记得我。”他却笑着追问。

能不记得吗,李婷日日嘴边念叨185中财,黎影微笑回应:“怎会,你也是东市的人?”

“嗯。”柯承印递过来一瓶矿泉水,黎影没接。

这已经不是柯承印第一次见黎影,见过几回,或许她对自己没印象。

今日的她穿着牛仔裤,一件如常的灰色风衣,挽起袖口,白色运动鞋,简简单单,扎着马尾发。

学生朝气模样,看见她,只会让人联想到两个字,青春。

青春活力最好的模样,大概就是她这样子,鲜少化妆,配上双会勾人的狐狸眼,却也风情万般。

“真巧,我们一个地方来的。”黎影再次挥手,转身,“我们先走了,下午还有课。”

“嗯,下次再见。”他笑得牙齿好白。

最后是孟修远送,送他女朋友进地铁站。

其实孟修远也是东市人,他们四人全来自南方城市,就后来的两三天,口味相同,常聚在外面吃粤菜,茶楼吃早茶。

四个人,偶尔打打闹闹,青春少男少女才有的纯情画面感,大概,他们是同一个世界的人,黎影少有的轻松感,中午很少留在饭堂吃饭。

那天柯承印套着黑色卫衣,今天也是,利落干练的寸头造型,五官柔和温润。

孟修远一口一个暖男,反正没看出来哪里暖。

自此的每一天,都听到孟修远追问:“出来吃饭,刚淘到一家粤味生滚粥,你最喜欢了黎影。”

黎影:「我没钱」

孟修远:「我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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