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族的生命力,在这一刻彰显无疑。
贝恩斯直接倒吸了口凉气。
这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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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强的生物。
连手炮的直接硬轰也不行?
这还是人吗?
这简直是怪物。
不,可不就是怪物吗?
一时间,贝恩斯有些无法接受。
这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
但这时不要说了,于和已经上了。
马金莲发也感叹。
为什么要把马家的神兵送给于和?
就是为了这一刻的。
你不给于和,这时谁上?
光有神兵,没人使用,也不过是宝物生尘,糟蹋东西。
神兵这种东西,只有在最适合的人手里,才能散发出夺目的光彩。
不过女人对于和根本没有怎么注意。
她伸出一只手,托着香腮,在众人脸上,一个个的看着。
仿佛是在找什么人。
而于和。
自然有别的人去对付。
毫不奇怪,有人跳出来了。
这是一个男人,一个老男人,一头的白发,但那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这明明是一个头发像雪一样白的老头子,却拥有一身夸张健美的肌肉。
这肌肉,仿佛是斧刀所雕刻的,坚实,健美,块块垒垒,有如石雕。
这样的一个人,谁敢相信,是个老人?
就听这个老人发出了咆哮。
“我叫白鑫虎,小子,我来和你打!”
他用的是刀。
太白金刀。
一刀下去,直接挡住了于和。
圣教虽衰。
还不至于连一把神兵也没有。
这把太白金刀,就是一把神兵。
在这末法时代,手执此刀,竟然仍然能迸发出无上刀气。
有的神兵,锋锐至极,不需要刃及于体,光凭借剑气,就能杀人于无形,人死之后,身体上没有切开的痕迹,只有一抹暗红,这是剑气,或刀气侵入人体的证明。
在此气刃的攻击下,普通人是触之即亡。
因为看不见,所以防不胜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