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着你,自作多情。”靳王不客气道,而且,夜展离头上的簪子,他是越看越不顺眼。
云夕所出,都是精品,更不要说是在重金之下呕心沥血为夜展离打造的。
“是啊,自作多情,去去。”百里笙扶上轮椅,嫌弃地扔下一句话,推着走了。
“唉,本尊多情,公主就是无情啊,救人却得不到一个好脸色。”身后传来夜展离的叹息。
百里笙也觉得自己有点过分,毕竟她从夜展离这里捞到了不少好处,刚才若不是他,她已经挂了。
可是,和这样的美男,还是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毕竟靳王生起气来,会更加可怕。
“这一顿饭,本王请了。”靳王缓缓道。
“不用,救云夕,是本尊应该的。”夜展离立刻接口,微微含笑,目送远去。
要表示,也不是靳王表示。
慕千烨眸子凉了一瞬,他应该的,他以什么身份觉得自己应该?
“簪子不错。”
“嗯,所以夜展离多给了我一万两金票。”提到钱,百里笙脸上多了两分开心。
“是吗?看来他很喜欢给你送钱。”靳王道,“这算不算投其所好?”
“这叫不要白不要,以后我们要是成亲了,也等于是夜展离给王爷送好处,我们就把他当傻子对待。”百里笙摸着下巴说。
“他不是傻子,傻子,不配与本王为敌。”
云夕默然,嗯,说夜展离是傻子,也等于拉低了靳王的格局。
“一个男人大把大把地给一个女人钱,说明了什么。”
“人傻钱多。”百里笙自然而然地接,想起方才他的话,又说,“或许,他有时大脑不好使吧。”
其实,她也不明白,夜展离为什么给她这么多钱,但既然是钱,拿着就是了,还需要过问原因吗?
“已经不是一两次了。”
“王爷,人活着开心就好,想这么多干嘛?”百里笙不明白了。
“如果他对你有所图,如果他喜欢你呢?”夜展离和皇后的交易他不是不知道,可是现在,还魂丹已经落到他的手里,按理来说,夜展离已经没有必要再接近云夕了,可他反而越来越热情。
喜欢她?百里笙差一点一口隔夜老茶喷出来,满头黑线加额头滚汗,“夜展离喜欢玩乐,看起来更像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倾慕一个人,不像是他做得出来的事情。”
“未必,你永远都看不透一个人的内心。”靳王眼眸幽黑,“甚至连自己心底的想法,你也未必能够完全明白。”
百里笙默然了一下,“王爷,我是你的未婚妻,其他男人,我是不会考虑的,也没有生过别的念头。”
她是认真的,虽然她也说不准,她对靳王是什么样的感情,可至少她不排斥他,和他在一起一辈子,她还是愿意的。
过一生,不一定需要什么轰轰烈烈的感情吧,能够吃好喝好睡好,比什么都好,前世她自以为和宇文宸刻骨铭心,可最后,却死得那样惨烈,死无葬身之地。